此解嘲,颇显机智,俱都哄堂大笑。
子宋虽以染指于鼎挽回颜面,毕竟心中不悦,遂拂袖下殿而去,未辞国君,更不回顾。
灵公大怒,亦拂袖而去,众卿不欢而散。
画外音:公子宋今日偶然之举,便留下两个成语典故,一为“食指大动”
,二谓“染指于鼎”
,并流传千古。
人之五指,向来各有其名,分别是为拇指、食指、中指、无名指及指。
拇指为诸指统率,手足大指皆曰拇,又称“擘指”
。
上古时期人类不用筷子,皆以手取食,因次指灵活,古人习惯以此指试探汤水及食物,然后入口吮之,品其冷热、味道,故称食指。
中指因位于五指之中,故称中指。
无名指者,世人结婚后环其指以戒淫,故称戒指;且成家之前,没有姓氏名份,故曰无名指。
指又称季指,因位于尾端,故亦称尾指。
分享赐宴已毕,子家出离宫阙,因惦记子宋怀怒离去,由是先至子宋之府。
子宋迎入,叙礼入座,兀自怒气不息。
子家劝道:贤弟何必如此?染指于鼎,乃僭越重罪,你不知耶?
子宋道:姬夷子,是谁保他坐此君主之位?如幢众欺我,是可忍,孰不可忍!
此本玩笑之事,我倒并未介怀,染指于鼎,仗以解嘲,彼此下阶而已。
但姬夷量,颜色更变,已起杀机,我宁不知其意?
子家:如此,弟欲奈何?
子宋:不如先下手为强,杀死姬夷,另立明君。
兄必助我!
子家闻而不悦:牲畜衰老,尚不能轻易杀之,况一国之君?弟可入宫认过,我再进以善言,彼此解释仇怨,岂不为美?
子宋怒道:兄是助我,或助昏君?可一言决之!
子家大惧,只得诺诺还家,任由子宋肆为,自己只作壁上观客。
郑灵公还于内宫,亦冲冲大怒,对左右内侍道:子宋不逊,竟在朝堂当众欺侮寡人。
岂真以为寡人无刃,不能亲斩其头乎?
众侍皆俯伏劝谏:子宋大夫乃主公至亲,恃宠放荡,欲沾君惠,聊以为戏而已。
何敢无礼于国君?愿主公恕之!
灵公恨恨不已:尔等不必相劝,我意已决,必杀此贼!
侍卫中有子宋族中子弟,暗将灵公之语归报家主,嘱其防备。
公子宋怒道:有道是先下手为强,后还手者遭殃!
昏君这几日可有出宫计划?
子弟侍卫:闻来日秋祭,必宿于斋宫。
公子宋:妙极,此贼合休!
乃暗聚家众,待秋祭之夜,命子弟带路,更以重金贿赂灵公左右侍卫,夜半潜入斋宫。
转变抹角,来至寝室,只见灵公正在榻上仰卧,鼻息如雷。
公子宋乃命人上前,将灵公死死按住,又捂其口鼻,复以土囊压其胸腹。
灵公手刨脚蹬,折腾半晌不再动弹。
子宋探其鼻孔,知道已经窒息而死,于是挥令部众退出斋宫,撤回府郑自以为神鬼不觉,颇为得意。
次日一早,宫中传出凶信,灵公于昨夜睡卧中魇,因而暴死。
众卿闻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