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农等官。
汉安元年迁司徒,始为三公。
此后历事汉家六帝,一任司空、二任司徒、三为太尉,又为太傅,被誉为一时名臣。
熹平元年以老病而死,年八十二岁。
所作诗赋铭箴,传世者数十篇。
五月,宦官侯览以专权骄奢之罪被收印绶。
因见帝宠已衰,知道难免,遂畏罪自杀。
六月,太后窦妙母亲在比景去世。
当初窦母生窦武,同时生下一条蛇,送入山林。
此时窦母去世,埋葬时还未下棺,有条大蛇自林中出来,直到丧地,以头击柩,涕血双流,俯仰盘屈,极尽哀泣,良久离去。
时人闻知,都谓是窦氏家族祥瑞,其后必当再次兴旺。
然而窦妙却因母亲逝世而忧郁成疾,于本月初十日亦即病逝。
曹节、王甫等宦官怀恨窦氏,车载其尸置于城南市舍数日,欲仅以贵人礼葬之。
灵帝不从,诏命以太后之礼丧,使配享先帝。
曹节见不能如意,又提出下葬窦妙别处,应由冯贵人配享桓帝。
灵帝为难,诏命公卿会议。
太尉李咸正在病中,见内侍来召,问明事体缘由,遂愤然而起,对妻儿道:若皇太后不得配食桓帝,吾不生还矣!
乃扶病入宫,参与朝议。
会议开始,廷尉陈球抢先道:皇太后以盛德良家,母临下,宜配先帝,是无所疑。
先帝晏驾,家虽获罪,事非太后,今若别葬,诚失下之望。
且冯贵人冢尝被掘,骸骨暴露,与贼并尸,魂灵污染,且无功于国,何宜上配至尊!
太尉陈蕃、大将军窦武既蒙冤而死,皇太后又无故幽闭,臣常痛心,下愤叹!
今日言之,退而受罪,宿昔之愿也!
李咸及公卿以下闻之,皆都附议,表示赞同。
曹节、王甫仍举先前获罪汉朝皇后为例,争执窦氏有大罪,不宜与先帝合葬。
李咸上疏驳斥道:今长乐太后尊号在身,亲尝称制,且援立圣明,光隆皇祚。
太后以陛下为子,陛下岂得不以太后为母!
子无黜母,臣无贬君,宜合葬宣陵,一如旧制。
曹节等闻此,哑然无言以对。
灵帝准从李咸所奏,窦妙终得与桓帝合葬,谥号桓思皇后。
太后下葬已毕,子升坐早朝。
尚未处理政务,忽见洛阳令出班上奏:臣启陛下,昨日晚间,朱雀阙上忽现揭帖,其辞大逆不道,不知是何人所写。
臣职责所在,不敢不奏。
灵帝:揭帖上写些甚语?
洛阳令:道是中常侍专权,曹节、王甫囚害太后,侯览杀害党人,以致下大乱;公卿大臣空受俸禄,竟无一人敢进忠言。
如此云云。
汉灵帝闻报大怒:诏命司隶校尉刘猛,负责追捕写此诽谤书者,限十日内破案。
刘猛虽然领命,但认为其揭帖所书内容正直无私,因此不愿尽力捕捉。
因每隔十日要求宽限一次,时过月余,仍不能确定是何人所为。
灵帝着恼,诏命将刘猛降职为谏议大夫,复命御史中丞段颎查案。
段颎奉旨,到处追捕文士,比对笔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