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这份好,在洛昭昭眼里却成了“没意思”
的根源。
他骨子里就不是喜欢安稳的人,太顺遂的关系像一杯温吞水,喝着没滋味,更勾不起他半分探索欲。
更何况,宫翊修的性格实在太冷了。
他像是活在自己的世界里,永远波澜不惊,说话做事都带着距离感,连个像样的玩笑都开不出来。
洛昭昭爱闹,喜欢热热闹闹的氛围,跟宫翊修待在一起,总觉得空气都要凝固了,时间久了,连话都懒得多说。
最关键的是,他天生就不喜欢“上帝的宠儿”
。
宫翊修家世好、能力强,从小到大顺风顺水,活成了所有人羡慕的样子,可洛昭昭看着这样的宫翊修,只觉得遥远,甚至有点抵触。
他不喜欢这种“完美到不真实”
的人,反而对“上帝的孙子”
这种带点“混混感”
的类型格外心动。
就像陆御燃那样,有点傲娇,会毒舌吐槽,偶尔还会犯点小迷糊,不完美,却鲜活又真实。
他不会对谁百依百顺,会跟人拌嘴,会有自己的小脾气,可关键时刻又很靠谱。
这种带着“烟火气”
的鲜活,才是洛昭昭真正想要的,比起宫翊修那杯没滋味的温吞水,他更爱陆御燃这杯有点烈、却越品越有味道的酒。
所以十年过去,洛昭昭看着宫翊修,心里只有“释然”
,没有“遗憾”
。
他早就清楚,自己要的从来不是宫翊修那样的“完美伴侣”
,而是像陆御燃这样,能跟他吵吵闹闹、一起把日子过成“烟火气”
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