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1章(1 / 4)

上辈子看了再多的洗白文章,也没改变自己眼中红卫兵的印象。

那是一群披着人皮的恶魔,真的连畜生都不如。

想想后世披露出来的恶,自己弄死他们也完全不存半点愧疚。

不排除有些是被动裹挟进去的,但是雪崩时,每片雪花都不是无辜的。

全枪毙了,肯定有枉死的;隔一个枪毙一个,肯定有漏的。

这样的时候,只能当他们所有人全都死有余辜。

真的看不过眼,或者搞到自己头上就直接弄死算逑。

就像空间里的大茂一样,自己弄死他,真的半点心理负担都没有。

从那晚上到现在连个噩梦都没做过。

小说电视剧里面,大半猪脚为了彰显自己善良,或者还有一丝人性。

第一次杀完人非得吐一场,这都差不多写成标准流程了。

难道是杀人时候受精了?

又或者边杀边片肉涮锅子,吃撑了?

说起来,你吐什么,不是该甩着胳膊赞个地道吗?

就算所有人渣,一窝端全被弄死。

关起门偷着乐的,肯定比关起门哭的多。

真这么干,虽然是出于自保,也算是为民除害了。

过上千重网,别说鱼,就连泥都得刮下来几层。

一次不够,那就狠狠地搞上那么几次,就不信还有傻逼往这事儿上凑。

那样,也许不用十年,就能迎来拨乱反正。

至于里面真有什么街坊邻居,那也一样处理。

毕竟他们能来,就已经不在乎邻里之情了。

更何况正因为是街坊邻居,有了利益冲突,他们才更恨你,下手也更肆无忌惮。

你自己有取死之道,咱能做的就只能是送你一程。

烈属身份真正拦不住的,是暗地里的龌龊还有混不吝的脑子。

最起码也得锻炼着能多挨两拳吧,这样有口气才能复仇嘛。

断子绝孙脚?

这个……

还是留给大茂……

大茂没了?

那就留给刘家和闫家的孩子吧,虽然闫家还不知道在那忙活什么呢,也许单纯就是人\/菜瘾大,不想搬家。

又或者补偿不足,不愿意来呗。

毕竟再咋也是小业主,有恒产者有恒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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