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辈子看了再多的洗白文章,也没改变自己眼中红卫兵的印象。
那是一群披着人皮的恶魔,真的连畜生都不如。
想想后世披露出来的恶,自己弄死他们也完全不存半点愧疚。
不排除有些是被动裹挟进去的,但是雪崩时,每片雪花都不是无辜的。
全枪毙了,肯定有枉死的;隔一个枪毙一个,肯定有漏的。
这样的时候,只能当他们所有人全都死有余辜。
真的看不过眼,或者搞到自己头上就直接弄死算逑。
就像空间里的大茂一样,自己弄死他,真的半点心理负担都没有。
从那晚上到现在连个噩梦都没做过。
小说电视剧里面,大半猪脚为了彰显自己善良,或者还有一丝人性。
第一次杀完人非得吐一场,这都差不多写成标准流程了。
难道是杀人时候受精了?
又或者边杀边片肉涮锅子,吃撑了?
说起来,你吐什么,不是该甩着胳膊赞个地道吗?
就算所有人渣,一窝端全被弄死。
关起门偷着乐的,肯定比关起门哭的多。
真这么干,虽然是出于自保,也算是为民除害了。
过上千重网,别说鱼,就连泥都得刮下来几层。
一次不够,那就狠狠地搞上那么几次,就不信还有傻逼往这事儿上凑。
那样,也许不用十年,就能迎来拨乱反正。
至于里面真有什么街坊邻居,那也一样处理。
毕竟他们能来,就已经不在乎邻里之情了。
更何况正因为是街坊邻居,有了利益冲突,他们才更恨你,下手也更肆无忌惮。
你自己有取死之道,咱能做的就只能是送你一程。
烈属身份真正拦不住的,是暗地里的龌龊还有混不吝的脑子。
最起码也得锻炼着能多挨两拳吧,这样有口气才能复仇嘛。
断子绝孙脚?
这个……
还是留给大茂……
大茂没了?
那就留给刘家和闫家的孩子吧,虽然闫家还不知道在那忙活什么呢,也许单纯就是人\/菜瘾大,不想搬家。
又或者补偿不足,不愿意来呗。
毕竟再咋也是小业主,有恒产者有恒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