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人物(1 / 8)

首次发表于《白鹿酒馆故事集》

在这篇来自白鹿酒馆的故事里,哈利·珀维斯向我们介绍了一位“真正的疯狂科学家”。他住在康沃尔偏远地区。巧合的是,“查尔斯·威利斯”——或者我应该说是阿瑟·克拉克——在战争期间也曾在那里服过一阵子兵役。

当时我们正在讨论伦敦中央刑事法庭一场轰动一时的审判,哈利·珀维斯随口说道:“我曾经在一个相当有趣的案件中担任专家证人。”这个人有一项令人难以置信的才能,那就是把谈话引到他自己想要的方向上。

“只是证人而已啊?”德鲁一边说,一边熟练地同时斟满两杯巴斯麦酒。

“是的——但也是相当惊险呢。那是在战争初期,也就是我们料到会被入侵那会儿。这就是为什么你们在当时没听说过。”

“你凭什么认为,”查尔斯·威利斯怀疑地说,“我们真的从来没有听说过?”

这是我看到哈利试图隐瞒自己的行踪却被人揭穿的寥寥几次之一。“找借口的人就是在坐实自己的过错。”我想到了法语里的这句话,等着看他会采取什么样的逃避手段。

“那是一桩非常特殊的案子。”他端着架子答道,“我敢说,你们要是看到了相关报道,肯定会跟我提到的。我的名字很显眼。整件事情都发生在康沃尔郡的一个偏僻的地方,牵涉到了那种稀有物种——也就是真正的疯狂科学家——当中我所见过的最好例证。”

也许那并不算是个公平的描述,珀维斯急忙又修正了自己的说法。霍默·弗格森是个古怪的人,有一些小怪癖,比如养着一条巨大的宠物蟒蛇来抓老鼠、在家里从不穿鞋。但是他很有钱,于是别人都不注意这样的事情了。

霍默还是一位有能力的科学家。许多年前,他从爱丁堡大学毕业,但是因为不缺钱花,他一辈子也没从事过一项正儿八经的工作,而是在离纽基不远的地方买了一幢旧牧师公馆,在那里虚度年华,做一些小物件来消遣。在过去的四十年里,他发明了电视、圆珠笔、喷气推进器和其他一些小玩意儿。然而,由于他一直没有费心去申请任何专利,功劳都被别人抢去了。他一点也不为此忧心,因为他是个特别慷慨的人,但对待钱时除外。

因为某种说不清道不明的关系,珀维斯似乎是他为数不多在世的亲戚之一。因此,当有一天哈利收到一封要求他立即提供帮助的电报时,他知道最好不要拒绝。谁也说不清霍默到底有多少钱,也不知道他打算怎么处置这些钱。哈利认为他的机会可不比其他人小,而他并不打算浪费掉。经过一番辛苦,他去了一趟康沃尔,出现在牧师公馆门前。

刚一进入庭院,他就发现了问题所在。霍默叔叔(其实他并不是叔叔,但从哈利记事起,他就被称为叔叔了)在主楼旁边有一间小屋,他在里面做实验。这会儿小屋已经没有了屋顶和窗户,周围盘旋着一股恶心的气味。显然是发生了爆炸,哈利带着一种事不关己的心态思量着,是不是叔叔受了重伤,打算在起草新遗嘱的时候听听他的建议。

当看上去健康无虞(除了脸上贴了几张膏药)的老人为他开门时,他打断了自己的白日梦。

“你这么快赶来真是太好了。”他声如洪钟地说。看到哈利,他似乎由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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