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夜枭,见到我也不打声招呼,才几天不见就生疏了?”这时候,朝天椒从后面追了上来,语气埋怨。
李居胥只能压下一肚子想对白山羊说的话,转身看着朝天椒,朝天椒穿着连衣裙,火爆的身材仿佛欲破衣而出,浑身散发着少妇的风韵,皮肤白皙如少女,可以掐出水来。
如果不看那双锐利的眼睛,只看穿着打扮的话,会以为朝天椒是某位富家太太,养尊处优,十指不沾阳春水。
“抱歉抱歉,一路颠簸,累的不行,急着回去睡觉,没有注意到团长,还请恕罪。”李居胥嘴上不好意思,脸上却没有一点歉意。
“赔罪就不用了,请我吃饭就可以。”朝天椒是一点都不信他的鬼话。
“那是我的荣幸,择日不如撞日,晚上团长能否赏脸,《周记》的心肺是一绝,一起去尝一尝?”李居胥对2号基地的饭店一点都不熟悉,只记得一个《周记》,他的饮食偏辣,恰好《周记》的口味以辣为主,很对他的胃口。
“就这么说定了,晚上不见不散,不打搅你了。”朝天椒努了努嘴,离开了。只见杨英忠在一群人的拥护下,急急忙忙跑过来。
西门的主街道上,平日里人流量不高,今天反常,客流密集,这些猎人不是路过,是听闻有热闹看,特意跑过来的,本来喧闹的大街因为杨英忠的出现迅速安静下来了,第四军团的情况在2号基地几乎是公开的,都知道杨英忠野心大,趁着年轻的李居胥不在夺权,如今李居胥回来了,两人之间会掀起何种风暴呢?作为吃瓜群众,自然是不嫌事大。
跑到近前,杨英忠放慢了脚步,大街上这么多人,他都没有看见,他的眼中只有李居胥,士别三日当刮目相待,他觉得这句话用在李居胥的身上是再合适不过了。
以前的李居胥,充满锐气,如锥于囊,很锋利,但是缺点也明显,过刚易折,而现在,多了一股沉稳大气,给人的感觉是一座山峰,再也无法折断了,他的眼神依旧明亮,少了锋芒,压迫性却更强了。
同样是面对李居胥,之前还能俯视,而现在,他不得不承认,无法俯视了,他竭力控制仰视的想法。
李居胥也注意到了杨英忠的变化,更加深邃内敛了,都说受伤是催化男人成熟的捷径,此言不虚。
海参右、白山羊等人看着杨英忠,围观的群众则是看着李居胥,这个在2号基地停留的时间不长却留下浓墨色彩的青年,会如何对待杨英忠。
“团长,您回来了!”杨英忠主动行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