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影响更大。
那还有什么比“崑山龙哥”案更轰动的呢
所谓天时地利人和,不管是从社会影响力考虑,还是从商业层面考虑,这都是对於《第二十条》最好的档期。
好在,陈默如今已经不再是当年的小卡拉米,经验也可谓无比的丰富,团队也是很成熟的老团队了。
所以,电影的开拍进度非常喜人。
当然了为了赶进度,累也是真的累。
其实陈默不太喜欢《第二十条》原版的剧情,主要还有一点是因为,太突出检察官的作用了。
现实当中,实际上,很多时候,检察官反而是站在公诉人的位置上,是站在案件被告的对立面的。
从正当防卫的案件的来说,律师通常反而是站在被告方的一边,而公诉人是反过来的。
所以,凡事都是具有两面性的,但是《第二十条》原版的剧情,却反而直接把律师的作用给剔除了,不止是把律师的作用剔除了,同时还把法院的作用也给剔除了。
陈默其实一直搞不明白,原版为什么要那么拍。
或许是因为,过审但是也不至於这么离谱吧连事实都不顾了
陈默备案剧本的时候,也担心是不是不能过审,特意去諮询了一下,他的这个版本的剧本,並没有被认为有什么问题。
而陈默之所以加上律师的线,就是因为,在现实当中,纵观类似於是否“正当防卫”的案子,推动的主体从来不是检察官,而是媒体和律师。
然而原版的《第二十条》呢律师彻底隱身了也就罢了,关键是,案件的审理也没有展现出来,直接检察部门包办了一切。
前世陈默看这部电影的时候,其实就真的觉得挺尷尬的。
为什么因为总给人一种很奇葩的错觉,一个案件的审理,全部都是检察官们在做事,他们自己討论就可以了,律师呢法官都不用审了吗
你都直接让案子不走正常程序了是吧检查部门內部討论完了就可以了
律师全程隱身,法院审理也没有展现,全程都聚焦在检查部门,这对吗
公检法,公检法,大哥,这是三个部门好吧
结果呢好傢伙,公检法你只体现一个“检”了是吧
如果只是一部普通的题材的电影,那还没啥,毕竟,可以说有侧重嘛,可是这是现实题材的电影啊!
虽然说电影取材於现实,但是有別於现实,会进行艺术加工,可是也不至於直接罔顾事实了吧
不止如此,还有学校的戏,感觉那个学校的教导主任的权力比警察和检察官还大,还要牛。
一个检察官的儿子在学校见义勇为打伤了教导主任的儿子,检察官和他的妻子至於那么紧张吗况且还有一个警队队长的大舅子,在国內稍有生活经验的人都清楚,这样家庭在当地绝对是食物链的顶端,他的儿子不管在哪个学校都是校领导优先照顾的对象,会因为见义勇为搞得如此狼狈
男主角低三下四求张教导主任、送篮、门口堵人,还找另案当事人的律师去做中间人找人撮合。
这检察官当的也太窝囊了,而且不明白,为什么要这么安排剧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