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用魔杖的弗雷德急匆匆跑了过来。
“噢,这是什么”弗雷德小声问,“会发光!”
“手电筒。”布莱恩小声回答,“我敢说,你肯定没认真上麻瓜研究学的课程,布巴吉教授早就讲过手电筒的相关知识。”
“呢——是这样没错,但这是有原因的。”弗雷德厚著脸皮说:“我打算把好好听课的大脑,留在您的课堂上。”
布莱恩笑著点点头:“很好,这话我可是记住了。”
奥利凡德先生的魔杖检测终於告一段落,他浅色的眼睛里散发出热切与求知的光芒,声音微微颤抖著说:
“不可思议,难以置信——先生,你的魔杖不是由木头製成的,甚至於它连杖芯都没有一一可它確实拥有著强大的魔力,在兼具火龙的心臟强大魔力的同时,还拥有和独角兽尾毛类似的包容性“但我输入的魔力却激不起它的任何回音,就像是大海吞没水滴一样一一我有一个请求,能让我看看你用它施展魔法的样子吗”
“当然。”布莱恩拿住魔杖,学著奥利凡德先生刚才的咒语,语气沉稳地说“飞鸟群群!”
虽然是未曾使用过的咒语,但他的魔杖一如既往的、雀跃地回应了他的魔力。
魔杖的尖端处徒然有火红的光芒闪烁,十几团抖落著翅膀的缩小版福克斯,
快活地围成了一圈儿,又排成排,顺著窗户的缝隙融进阳光里了。
“这个魔法真棒。”布莱恩高兴地说,“我喜欢凤凰。”
“噢,天啊——”奥利凡德先生望著高飞远走的鸟儿们,愣然地说,“事实上,我的『飞鸟群群』可不长这样。”
站在一旁,已经挑好了工作用魔杖的弗雷德手痒难耐,同样也举起了魔杖:“飞鸟群群!”
这回出现的是一群嘰嘰喳喳的喜鹊。
比起飞向大自然,喜鹊们似乎更喜欢人类一些,纷纷扑扇著翅膀,踩到了店里三个人的脑袋上、胳膊上,手上,有几只还在嘴里叼了头髮。
然而它们马上就开始褪色一一先变成半透明,然后就不见了。
“哈哈,我喜欢喜鹊。”弗雷德举著手里的魔杖,同样高兴地说,“我也喜欢这根魔杖!”
“.—.孩子,这根魔杖同样也喜欢你。””
奥利凡德先生惊奇地看看弗雷德,又看看布莱恩,最后举起了自己的魔杖,
“两位——-魔法比起常人,大概更加偏爱你们一些。但我还是得给你们看看正常的『飞鸟群群』是什么模样。”
他挥了挥魔杖,召唤出了一群黄色的小麻雀,小麻雀们凑在木梯子上互相整理羽毛,上上下下,一弹一跳的。
“如何”奥利凡德先生说。
“可爱极了。”
布莱恩愉快地说,
“凤凰、喜鹊、麻雀,都是很好的鸟儿。”
“哈,谢谢。”
奥利凡德先生笑眯眯地说,
“你的魔杖也很好。
“虽然我没能分辨出他的具体工艺,但我能看出来它很爱你,你也很爱它就像温暖的红茶配上甜度正好的曲奇饼,再合適不过了。
“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