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过得真快啊,屈指算来,李县长去省里开会,再有几天就要回来了。李县长一回到家里,做为通讯员,辛良就得忙起来,虽然看样子,他在那个伺侯人的位置上也干不了多长时间了,但是在他正式调离之前,他必须得站好最后一班岗,善始善终,这样才能给人留下一个好印象。这同时也是辛良成熟的表现。
李县长回来之前,辛良觉得他应该做好几件事情,第一是去看一下李县长出资帮扶的那个小学生,现在辛良已经知道了,就是李县长和陈芳的私生子。
李县长从省里回来之后,一定会去看看那个孩子的,因此他必须在领导去看以前,自己先去看望他一次,买一些他喜欢的东西,陪他玩上几个小时,这样李县长一见到了那个孩子就什么情况都知道了。再者不管怎么说,这孩子也和陈芳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事实上,技术因为爱陈芳,也就喜欢上这个孩子了,这也许就要爱屋及乌吧。
第二件事情就是周时间还要再回自己的老家里一次,别管怎么说,他也算是从乡下来到城里,而且在老百姓看来,他多多少少也算是混出了点名堂,他就应该开着车回到家里一次,体验一下,荣归故里,衣锦还乡的荣耀感.也让他的父母扬眉吐气一会。
乡下的老百姓眼光可浅了,你就是再有学问,再有学历,他们也不把你当回事,而只要是你在县里当一个什么官官儿,开着车回到家里,他们就会把你顶到天尖上去,连你的家里人也跟着荣耀,被人高看.而辛良之所以要这么做,也并不是全为了图那份虚荣,他主要还是为了他的老爸,老人家在村子里混了一辈子也没有一个抛头露面的机会,这一次他就要让他的老爸爸扬眉吐气一回.
如果有可能,他就拉上陈芳一起回家,因为别管最终他们会不会走在一起,但是在内心里他已经把她当成了自己最可亲近的人,心灵之间已经完全没有了距离.说得严重一点,他已经把她当成了自己的妻子.如果陈芳愿意和他结婚,他第二天就可以到民政局去和她办理登记,其他的一切在他都是次要的.
感情都到了这样的地步,为什么不可以把她拉到自己的家里呢.陈方如果真的去了他家里,他娘看到了说不定会高兴成什么样子呢.毕竟在方圆几十里,是难以再找到象陈芳那样漂亮的女孩子了.
周四的上午,辛良就开车去了第一实验小学,去看望那个小孩子去了,当然去的时候他也没有忘记买一些孩子就喜欢吃的食品,上一次去的时候,他就知道了那个小男孩儿喜欢吃“好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