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得过冠军,再打听李萍是不是校花——
但好像……似乎……这两人都没吹牛逼。
李萍咬牙道:「我就不信我这麽大个活人能饿死,后来发现一个女人想干点啥真是不容易,所有愿意搭理你的人都是奔着占便宜来的。」
老王戳戳我道:「诶,这话不是挤兑咱俩呢吧?」
李萍认真道:「老刘,在我最难的时候也是只有你愿意收留我。」
「没没没,你交租我收租怎麽能叫收留呢。」
李萍道:「没认识你之前我也问过市场里其他几个房东,看我是个离过婚的漂亮女人都不愿意把摊儿租给我。」
这点我倒是有所耳闻,生意人最怕惹麻烦,连我爸见过李萍之后都告诫我别把摊儿租给她……
我端杯道:「哎,都不容易,我这也是个烂摊子,刘振华四年级上没了妈——」
老王插嘴道:「说得韩诗雅跟死了似的。」
李萍道:「反正我就当李浩瀚死了。」
我提议道:「为了不容易,乾杯。」
我们三个尽兴而散的时候已经凌晨两点多了,我两腿发飘眼睛发直,上完厕所想起来跟元元打个招呼再睡,平时我们双排基本上也得到这个点儿。
来到刘振华的屋,刘振华早就睡着了,这小子今天趁我喝酒顾不上管他比平时晚睡了一个多小时,我知道,但是当时没戳穿他。
元元已经自己从衣柜里走出来,轻声道:「主人,不早了,您休息吧。」它说话的时候脸上的灯一闪一闪的。
「你也得『睡觉』了?」
「是的,我也该去充电了。」
「那都歇了吧,明天继续双排。」
「好的主人,晚安。」元元说完话还是没忘给我端来一杯水放在床头。
我一屁股坐在床边,正准备把自己栽进被子里,手机突然响了!
我就感觉心一跳,酒先醒了三分,这个点儿打进来的电话,准没好事。
再看来电显示——妈。
喝的那点酒又「滋」一下顺毛孔冒出来不少,人到了一定年纪最怕在凌晨接到父母的电话,至于为什麽,到了年纪自然就明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