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班时间一到,沈言几乎是踩着点冲出了公司大门,比平时更归心似箭。
一想到家里有个可能眼巴巴等了一整天、就为了一口炸鸡的“大型宝宝”
,他就忍不住想笑,脚下步伐更快了些。
推开家门,果然看到萧彻正端坐在沙上,手里拿着那本《世界通史简编》,但眼神明显没有聚焦在书页上,而是在门响的瞬间就立刻看了过来,那眼神亮得,让沈言莫名想起了等待投喂的大型犬科动物。
“我回来了!”
沈言一边换鞋一边说,“饿坏了吧?走走走,换衣服出门,带你去吃好吃的!”
萧彻放下书,站起身。
他早已换好了外出的衣服——依旧是简单的深色长裤和一件质感不错的灰色针织衫,衬得他肩宽腿长,配上那张无可挑剔的俊脸和高高束起的马尾,整个人清爽利落又带着一股说不出的古典英气。
沈言看着自家这位无论穿什么都像在走秀的“家属”
,心里又是骄傲又是忍不住泛起一点点微妙的……比较心理。
他赶紧摇摇头甩开那点小情绪,催着萧彻出门。
夕阳的余晖给城市披上了一层暖金色的滤镜。
两人并肩走在前往商业街的路上。
沈言选的这家炸鸡店在本地颇有名气,这个点正是人多的时候。
果然,一路上,回头率堪称百分之两百。
无论是匆忙下班的白领,还是逛街的学生,甚至是路边下棋的大爷,目光都不由自主地被萧彻吸引。
那身高,那身材,那颜值,那气质,放在人来人往的街头,简直就是鹤立鸡群,自带聚光灯效果。
窃窃私语声不绝于耳:“哇!
你看那个小哥哥!
好帅啊!
是明星吗?”
“这气质绝了!
像从漫画里走出来的!”
“头居然那么长还扎马尾?但是一点都不娘,好帅!”
“旁边是他男朋友吗?也挺清秀的,就是……呃,对比有点惨烈……”
沈言:“……”
虽然早就料到会这样,但亲耳听到还是有点心塞。
他默默地把连帽衫的帽子往下拉了拉,试图降低自己的存在感。
平时觉得自己也算个阳光小帅哥,怎么往萧彻身边一站,就跟个小书童似的?
而处于视线焦点的萧彻,却对周遭的目光和议论浑然不觉——或者说,他早已习惯了这种程度的注目,根本不在意。
他的注意力全在身边刻意落后半步、恨不得缩起来的沈言身上。
他下意识地就想伸手去牵沈言的手,像在大昭时那样,无论何时何地,他的清晏都必须在他的触手可及之处。
手指刚碰到沈言的指尖,沈言就像被电到一样,猛地缩回了手,还下意识地左右看了看,压低声音:“干嘛呢!
大街上!
这么多人看着呢!”
萧彻的手僵在半空,眉头微蹙,不解地看着他:“看着又如何?”
在他认知里,他与清晏的关系光明正大,何须避讳他人目光?
“哎呀,这里……这里好多人接受度没那么高的!
而且……影响不好!”
沈言支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