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人犯李宗延和薛三省百般狡辩,却改变不了一个事实,那就是政见不合可以杀人吗?
我跟你意见不合,我又争不过你,于是我就在路上等你下班,给你一刀。
可以这样吗?
不可以!
无论是从大明国法还是道德伦理,都不允许这样做。
既然政见不合不可以杀人,那就更加不可以弑君谋逆!
综上所述,你不能为了你认为的正义去做违法乱纪的事情。
我们可以为了百姓,去剿灭盗贼丶草寇,因为这些人杀人越货丶违反国法。
我们也可以为了国家,去斩杀寇边的建奴和鞑虏,因为他们侵犯大明,残害百姓!
但是唯独不能为了心中的正义去害别人。此时你心中所谓的正义不是善,而是恶!跟那些为了心中恶念去茶毒百姓的盗寇杀人犯没有任何区别!」
会审的众臣听得目瞪口呆。
我听到了啥?
不用想,这个检法官十有八九是皇上培养出来的。
嘴里这一套套的小词,肯定是皇上教的,
王之向后左右鳖了警,看到众臣的神情,心里呵呵一乐。
继续看吧,律政厅这些人,跟皇上学了不少东西,还有更让你震惊的。
王之案一拍惊堂木,「薛三省丶李宗延,检法官的话你们听到了吗?你们还可以自辩。」
李宗延嘴巴张了张,说了一句:「无知小儿,知道什麽啊!」
薛三省迟疑半刻钟,最后哭丧着脸说:「我问心无愧。」
接下来就很快,公诉书摆在那里,薛三省等人犯也提不出有利的反驳意见,只是一个劲的说「燕雀焉知鸿鹊之志」,「我为国为民,问心无愧」之类的汤面话。
在新定的司理审判过程中,这属于无效辩护,主审官王之案可以把它们当成一串的屁。
不过为了慎重起事,他还是叫书吏把这些话记录在案。
弑君谋逆大案,证据确凿,人犯也认了,只要不株连甚广,审起来非常快,两天就审完了。
王之案依照大明律,判「薛三省丶李宗延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