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刚刚说过什么”
“你说,出门做生意的时候,捡到两锭金元宝,捡的钱不是钱……”
“我手里是什么”
“金元宝。”
“多少”
“一锭,大约有三十两。”
“明白了吗”
“装神弄鬼,野道士不说人话!怪不得你是半仙儿,我吃穷你……”
郭大路先前还有些保留,担心把李兆廷吃穷了,既然捡的钱不是钱,这么大一锭金元宝,就算敞开肚皮,把肉吃到嗓子眼,也是远远吃不完的。
郭大路没怀疑李兆廷是贼。
李兆廷身上没有“贼味”。
说句不好听的,就凭这张脸,哪天他穷疯了,穷到偷钱的程度,完全可以凭小白脸傍富婆,郭大路从未见过这么俊的人,怪不得女镖头忍不住!
麦老广笑呵呵的送来肉食。
只有肉,没有酒,没有馒头。
麦老广不卖后两样东西。
想吃,可以去别的地方买,这使得麦老广的口碑非常硬,指望他吃饭的主食铺、酒铺,都很感激麦老广。
生怕他哪天想不开,在烧腊铺摆上蒸笼、酒缸、凉菜拼盘,以麦老广烧腊的口碑,这些店铺会瞬间垮掉。
不一会儿,来了三个外人。
一个又高又瘦,像一根棍子,他的外号就是“棍子”,也叫“夹棍”,听名字就知道,此人是公门中人。
“夹棍”是最常用的刑具,任何罪犯落到他手里,都要挨一顿揍。
这顿揍不是为了审案,而是搜刮罪犯的钱财,罪犯没钱,就让亲属给,亲属给不出,就打断腿杀鸡儆猴。
一个穿着华丽丽的金色袍服,鼻子特别大,占据三分之一张脸,嘴巴却非常非常小,像是条金毛狮子狗。
他外号“金狮”,也是公门中人。
最后一个是个黑衣黑袍,背着一把将近五尺的奇葩长剑的剑客,身上散发恶狠狠的杀气,剑上透出血气。
黑袍人不是江洋大盗,而是两位捕快雇的帮手,负责捉拿凤栖梧。
凤栖梧是恶名昭著的江洋大盗,从不轻易出手,出手就是十桩大案,数万两黄金,喜欢连皮带骨一口吞。
别的盗贼作案,都是偷盗比较值钱的物件,或者盗取真金白银,凤栖梧什么都要,所过之处,鸡犬不留。
真金白银,翡翠玉器,书画瓷器,绫罗绸缎,珍稀药材,就连丫鬟仆役马夫的铜板,厨子偷藏的鸡腿,看家护院的黑狗黄狗,凤栖梧也不放过。
凤栖梧很少亲自杀人,但这种鸡犬不留的决绝作风,让很多人破产,把这些人逼得投河、上吊、跳悬崖。
贪财的盗匪有很多,如凤栖梧这般爱钱如命的,实在不多见,凤栖梧赚钱不是为了销,不是天酒地。
他是为了欣赏。
凤栖梧最大的快乐,就是欣赏自己偷盗来的金银珠宝,听着白玉翡翠碰撞的声音,听着大珠小珠落玉盘。
他喜欢把金子含在口中,静静品味金子的味道,就算给他一百个倾国倾城的大美人,凤栖梧也不会动心。
凤栖梧应该是“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