沉思道:“昔日秦末大乱,汉高起布衣,豁达大度,知人善任,不嗜杀人,五载成帝业。今世道纲常既紊,天下土崩瓦解。欲成大业,大王当效高祖之兵,法其所为。如今山寨愈发做大,各位头领士卒,鱼龙混杂,良莠难辨,当首先严明法纪。山寨赏罚,多依宁海旧时法度,其中参差纰漏甚多。我欲仿效军规,草拟白龙山十七条戒律六十八斩,烦请大王将之公之于众。”石宝道:“如此最好。”又令张威、朱氏兄妹等拣选伶俐耳目,分派各地,打探消息,以备用武之时。
待到宁海七七之日,白钦便发布亲谕曰:“白龙山寨自开创以来,威震天下。四海豪杰无不畏服,慕名来投。自古道:‘国有国法,家有家规。’今寨主宁海尸骨未寒,外有强敌环伺,内有成规变须。日后大寨替天行道,除暴安良,也当尊卑有序,赏罚有格,故令王政拟定十七条戒律六十八斩。今后无论本寨头领或新投兄弟,均一视同仁。若有违犯者,定严惩不贷。”那十七条戒律?
“其一:击鼓不进,鸣金不退,旗举不起,旗按不伏,此谓悖军,犯者斩之。
其二:呼名不应,点时不到,违期不至,动改师律,此谓慢军,犯者斩之。
其三:夜传刁斗,怠而不报,更筹违慢,声号不明,此谓懈军,犯者斩之。
其四:多出怨言,怒其主将,不听约束,更教难制,此谓构军,犯者斩之。
其五:扬声笑语,蔑视禁约,驰突寨门,逢尊不拜,此谓轻军,犯者斩之。
其六:弓弩绝弦,箭无羽镞,剑戟不利,旗帜凋弊,此谓欺军,犯者斩之。
其七:谣言诡语,捏造鬼神,假托梦寐,蛊惑军士,此谓淫军,犯者斩之。
其八:好舌利齿,妄为是非,调拨军士,令其不和,此谓谤军,犯者斩之。
其九:所到之地,凌虐其民,逼**女,妄杀老幼,此谓奸军,犯者斩之。
其十:窃人财物,以为己利,夺人首级,以为己功,此谓盗军,犯者斩之。
其十一:聚众议事,私进帐下,探听军机,无唤而入,此谓探军,犯者斩之。
其十二:或闻所谋,及闻号令,漏泄于外,使敌知之,此谓背军,犯者斩之。
其十三:调用之际,结舌不应,低眉俯首,面有难色,此谓狠军,犯者斩之。
其十四:出越行伍,搀前越后,言语喧哗,不遵禁训,此谓乱军,犯者斩之。
其十五:托伤作病,以避征伐,捏伤假死,因而逃避,此谓诈军,犯者斩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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