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引右后方的淑妃侄女。
“淑妃侄女沈明玥,”
她声线放柔,右手抚过自己耳垂,示意对方的耳坠,“自小养在深宫,性子最是端谨,琴棋书画皆通!”
沈明玥身着茜香红织锦长裙,外披银鼠皮裘,起身时裙裾扫过吴天翊靴尖,狼珍珠耳坠随动作轻摆,她耳垂上的红宝石狼眼,在烛光下显得突兀而讨好。
吴天翊一一回礼时,太后目光始终如细针般钉在他身上,从他碾碎松针的靴底,到抱拳时袖口露出的腕骨,每一个细节都不放过。
太后眉头微微一皱,鎏金护甲在圈椅扶手上轻轻刮过,出细若蚊呐的声响。
她看着吴天翊在介绍四位贵女时始终端方有礼的模样——那姿态分寸拿捏得极准,既非倨傲失礼,亦无半分轻佻,竟让她想起先皇年轻时接见外邦使臣的派头。
徐瑶的耳尖红得能滴血,李若璃的指尖绞皱了裙角,王莞宁的目光仍黏在他刀疤上,连沈明玥刻意沾染的孜然香都在风雪中飘得凌乱,可这少年却像尊冰雕玉琢的神像,眉目间无波无澜。
十六岁的年纪,在京中贵胄子弟中正是贪看美人、醉心诗酒的荒唐时候,就连她膝下那几个皇孙,见了这般阵仗也要红着脸结巴。
可吴天翊不同,他抱拳时广袖垂落如松枝覆雪,后退半步时靴跟蹭过青砖的声响都透着北疆军阵的严整,哪像个少年?分明是头早已褪去绒毛的孤狼,披着人皮站在这松鹤亭里。
“这孩子……”
太后喉间滚过未出口的惊叹,指尖无意识地摩挲着翡翠镯——当年先皇也是这般沉稳,沉稳到让她疑心他早已看透自己在朝上设的局。
此刻吴天翊眼底的冷光,竟与记忆中先皇临终前的目光如出一辙,那是种洞穿浮华、直抵人心的锐利。
更令她心惊的是,传言里“粗鄙无礼、放浪不羁”
的北疆世子,此刻说起“久居北疆,疏失礼仪”
时,咬字竟带着几分中原士族的清贵腔调。
若不是亲眼见过他腕骨的薄茧、听过他声线里的沙砾感,她几乎要以为这是哪个世家培养出的嫡子——可偏偏不是,他是在北疆风雪里摸爬滚打、用狼刀舔过血的异类。
“翊哥儿这腔调和做派,倒像是在翰林院浸过十年的,”
太后指尖轻叩案几,笑意里掺着连自己都未察觉的惊叹,“哀家竟瞧不出半分北疆的粗粝气了!”
“太后谬赞!”
吴天翊笑着应道,少年抬头时,雪粒子正落在他睫毛上,融成水珠滚进眼窝,却没激起半分涟漪,“臣在北疆时,每日寅时便要与狼骑演练阵法,连吃饭都得握着刀。”
他忽然轻笑,指腹碾过盏中的葡萄酒,“若连这点礼数都学不会,怕是要被麾下将士笑话!”
这话听着是自谦,却藏着锋芒——北疆狼骑的规矩,竟比中原礼教更严苛?
太后望着他袖口褪下的三寸腕骨,青白肌理间的薄茧排列得极有规律,那是握刀、拉弓、策马才能磨出的形状,与京中贵公子们养尊处优的手截然不同。
“这少年果然……”
她顿了顿,想寻个合适的词,却现“少年老成”
“深不可测”
都太单薄,“叫人刮目相看!”
亭外风雪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