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放。
明朝的乐户主要集中在教坊司。
对于大明的教坊司,后人有一定误解。
教坊司主要是朝廷设立的礼乐机构,主要人员是乐工和乐户,真不是你想的那种。
如果你在《明实录》搜索“教坊司”,出现的内容都是一些重大典礼上的“乐舞”。
而豢养着官妓的富乐院,丽春院,十六楼等,确实隶属于教坊司。但不能以偏概全,认为整个教坊司都是官办妓院。
自从明宣宗朱瞻基大范围扫黄之后,上述勾栏已经名存实亡,开始比较正经的营业。
明朝的乐户主要是来源于三种人群。
一、蒙元投降的贵族部落家属后裔;
二、被卖妻女;
三、罪犯家属(基本只有靖难逆臣家属)。
而后世一些营销号,就将这些人员,模棱两可的形容成妓女,实际上人家的生活没有那么悲惨。
朱祁钰陆续赦免了贱籍,光是这个举动,就足以让他名留千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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