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斗结束后,晋军正在各个车厢统计他们截获的物资和军火。
小山坡上,赵承绶手里正拿着一份物资清单。
这份清单,是西北军的俘虏主动上缴的。
看着物资清单上面的详细数目,赵承绶忍不住嘴角上扬,大笑了起来:“哈哈,没想到,咱们还真捞到大鱼了!”
被晋军截获的不仅有大量军火,还有很多军用物资和粮食。
1.步枪及子弹。
步枪 约 15000支。
子弹:约 800 万发。
型号多为:晋造的“六五式步枪”(仿日本的三八式步枪)、汉阳造、(仿毛瑟步枪)、莫辛纳甘(大多都是以前红俄援助的)及三八式步枪。
2.重武器及弹药。
轻重机枪 约 300—400挺。
其中,多为捷克ZB-26式轻机枪和仿制的晋造轻机枪,以及少部分的马克沁式重机枪。
火炮/野炮:约六十门及大量配套炮弹。
型号,多为晋造一三式75mm山炮,以及少量的克虏伯75mm野炮和三八式75mm野炮。
3.其他军需物资。
除了大量的军火之外,军列上还有大量的军装、被服、粮食、药品和通讯器材。
这批军火和物资的总价值,最起码值个几百万了。
怪不得,西北军的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