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兄的意思是,那6架飞机上都是去屠龙的混血种。”路明菲白了芬格尔一眼。
“两架来自北美,一架来自南美,三架来自欧洲。假设以都是满载的大型客机为例,那么这6架包机至少有2000名以上的混血种飞抵中国。”楚子航说。
“这意思是我们有2000多个竞争对手?”芬格尔忽然乐了,双手枕头满脸悠哉模样,“那我觉得这次任务其实还蛮简单的。”
“怎么说?”路明菲立刻警觉起来,因为她知道凡事只要到了芬格尔那里就有另一套奇怪的逻辑。
“既然全世界的混血种精英都在去屠龙的路上,那么为什么一定要是我们干掉龙王呢?”芬格尔耸耸肩,“你们中国人不是老说,螳螂捕蝉黄雀在后,我觉得我们可以当一下黄雀,等前面的螳螂找到龙王和龙王打个两败俱伤,我们再当那只黄雀蹦出来全都吃掉。”
“你一个德国人居然还精通中国兵法!”路明菲此刻不禁有点佩服这条败狗师兄,看起来他在卡塞尔学院留级的那些年也不是什么都没干,至少作为一条着名狗仔成员,他还算学丰五车那类的。
“这些人未必都是去屠龙的,如果真的是面对一条龙王,那么光是血统上的精神压力就能让他们中大多数血统不及格的人当场内脏破裂,有资格直面龙王的人并不多。”楚子航说,“有些人只是去凑个热闹,或者代表背后的利益组织看看能不能在这次机会里分到一杯羹,他们大概对屠龙并没有兴趣,有兴趣的只是龙王的尸体。”
迄今为止人类并非得到过龙王的尸首,据说龙王即使死去,他的力量仍然会保存在嵴背上的一块骨头里,那叫做龙骨十字。除此之外,他身上的每一块骨头每一块肌肉都是宝藏,用来炼制贤者之石,或者把锋利的爪子打造成武器都是有可能的,就像你玩怪物猎人获得的珍贵素材能拿来打造最牛逼的装备,一条龙浑身上下都像黄金,更何况一条龙王。
“这话听起来好像是在夸你自己很牛逼,好吧我得承认会长你确实很牛逼,就连明菲也一样牛逼,但你们能不能考虑一下团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