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我们知道:他“在场”,他“承担”,他“燃起”。
而这,或许才是人与神的最深区别——
神知一切,却未必拯救;人知无知,却仍愿拯救。
首先设定前提:如果宿命论成立,它依赖于一个封闭型时间结构(ClosedTime-likeCurve,CTC),或至少依赖于高维时间因果链的自洽性。
即:
所有事件皆由先因推动;
因与果构成闭环;
“未来”已存在于一个四维(或更高维)结构中,人只是在“读取”它。
在这种模型下,陈清明建塔之日、其意志之抉择、他后来的牺牲,皆已书写在“宇宙的时间书”中。
但若我们引入量子不确定性或时间非线性结构(如时间分岔树模型,参考博尔赫斯的《小径分岔的花园》),则可以提出:
宿命是“一种概率最高的路径”,非绝对之线;
自我意志可“微扰路径”,造成历史的“蝶形偏移”;
一次关键性的抉择(如陈清明拒绝加入某个预定阵营),会触发时空路径的转向,产生新现实“分支”。
因此:
宿命非不可破,只是需要极端的“干涉力”才能撕裂原有的时空惯性。
那么,陈清明是不是这样一种“干涉性存在”?
认知神经科学告诉我们:
所谓“选择”其实是神经反应的结果;
决定行为的神经活动早在“自我意识到选择”之前就已发生;
于是“我选择”的经验,也许只是对已经发生选择的解释叙事。
这意味着:自我,是一个解释器,不是一个发动机。
然而,这里我们进入了悖论:
如果自由意志是幻觉,为何幻觉会如此清晰?
为什么我们可以“忍痛而义行”?为什么我们可以“违反自利而牺牲”?
在这里,我们要引入“意识作为调控机制”模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