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力却并未从袁洪愈身上分出去。
诚如李贽所言。
即便袁洪愈进行了格物致知的重构,也逃不出朱熹学说根本的问题所在。
朱熹的本体论,是客观的静态的理,并不具有本体应有的创生意义。
人只能通过认识外在的‘理’而行动,只能在外在他者道德的之下而生存,人自身无法在实体本体的基础上进行道德实践。
所以,朱子的理,只能合乎于世,而不能实现人所存在应有的、独一无二的、区别他人的超脱——人的自由、自由王国等等,都是舶来的概念,如今土生土长形而上概念,叫做超脱。
简单而言,朱熹的理论,教人怎么做外界需要的人,却不能让人自我超脱,消抹了人的自发性。
而李贽的普世论,却是发源于王学。
其当先便承认了自我的超然,然后才推己及人,继而抽象出了普世的概念。
这是路径的不同,视野的不同。
朱子的理,是天然规范,李贽的理,是后天实践。
袁洪愈并未逃避这个问题,慨然做出回应。
“朱子之理,同样是生生不息之理。”
“朱子在《仁说》中,以天地生物之心来定义人,并认为人与万物各得天心之心为心,也就是说,人的本体,来源于天地之心。”
“朱子的本体,自然是真实不虚的,却不是因外在而存、因对象而存、与天地对立的本体,而是浑然一体的存在,生生不息的存在,随着天地而变动的存在,其过程的全体,是人对于自身存在,而内蕴的真实。”
话音刚落。
薛应旂击节称赞:“袁公再度百尺竿头了。”
理学式微,连他薛应旂都不得已兼蓄心学,另开一派。
没想到袁洪愈替朱子缝缝补补,竟然再有开创,实在难得。
这便是徒子徒孙的意义所在。
朱翊钧见台下的小贡生有所不解,便好意替袁洪愈总结道:“所以袁公以为,朱子的认识实践以及道德实践,是主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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