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沐阳愣了一下,赶紧抓起文件跟了上去。
西城区初级人民法院,立案大厅。
人来人往,每个人脸上都写着自己的故事和纠纷。
林默和刘沐阳在立案窗口前排队,周围的嘈杂似乎与他们无关。
轮到他们时,林默将所有材料从文件袋里取出,整齐地递进窗口。
窗口里是一位戴着眼镜的中年女书记员,她接过材料,低头一张张地审阅,动作熟练而机械。
“原告刘沐阳,被告帝都六百六十六餐饮有限公司,名誉权纠纷……”她口中念念有词,核对着信息。
几分钟后,她抬起头。
“材料齐全,符合受理条件。”
她拿起一枚公章,在受理通知书上“砰”地盖了下去。那一声脆响,让一旁的刘沐阳心脏都跟着跳了一下。
书记员将一份回执递了出来,然后按照流程,公式化地开口。
“根据诉讼程序,我问一下,原告方是否愿意接受庭前调解?”
这个问题,她每天要问上百遍,得到的也大多是肯定的答复。毕竟,调解省时省力,对双方都是成本最低的解决方案。
“不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