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第四十九条,盗窃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他一口气背完法条,然后话锋一转。
“当然,报警的主要目的,不是为了追回这份饭。”
“那您的诉求是?”接线员显然有点跟不上他的节奏。
“我的诉求是,大厦的监控明确拍到了嫌疑人的作案过程,但物业管理方,龙城国际中心的王经理,以‘公司规定’为由,拒绝向我提供监控录像,妨碍我取证。他明确告诉我,必须有警方介入,他才会配合。”
林默的声音里透着一股委屈和无奈。
“所以,我只能麻烦警察同志了。我只是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想按照物业经理的‘规定’,走完这个流程。”
电话那头又是一阵沉默。
这一次,接线员似乎终于理解了整个事情的来龙头脉。
这根本不是一份饭的事。
这是一个愣头青,在跟物业那套蛮横的“规定”硬刚。
“好的,先生,我明白了。”接线员的声音恢复了专业,“我们马上派警,请您在现场等候,保持电话畅通。”
“我不方便在楼下,我在88楼的404律所,让他们直接上来找我就行。”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第372章报警?(第2/2页)
“……好的。”
挂断电话,林默把手机往桌上一扔,心情豁然开朗。
折腾了一中午的饥饿和郁闷,一扫而空。
他现在,很兴奋。
就在这时,办公室的门被敲响,孙晓提着一个纸袋子走了进来。
“老大,你要的三明治和咖啡。”她把袋子放到桌上。
“谢了。”林默从椅子上坐直,拿起那个三明治,慢悠悠地撕开包装。
“不用再点了?”孙晓看他那副不急不躁的样子,有些好奇。
“不用了。”林默咬了一大口三明治,含混不清地说,“等会儿有客人要来。”
“客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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