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全都是商家花钱买来的,一片祥和的虚假繁荣?”
“这是在保护餐饮行业,还是在从根源上摧毁消费者最后的信任?”
钱为民嘴唇动了动,却现自己无法反驳。
林默又伸出第二根手指。
“其次,我们再回到‘红烧肉如同肥皂’这句话本身。
请问,这是一个事实陈述,还是一个主观感受?刘沐阳说的是‘口感如同肥皂’,他没有说‘老板用肥皂做红烧肉’。
这是一个非常个人化的味觉形容。
我觉得不好吃,我觉得它像肥皂,这是我的感受,我把它说出来了。
何来诬陷?何来抹黑?”
“如果这种主观评价都算犯罪。
那我今天觉得法院的椅子有点硬,是不是也构成了对法院的攻击?辩护人觉得今天的空气有点闷,是不是也扰乱了法庭秩序?”
他这番话一出,连陪审团成员都露出了忍俊不禁的表情。
太荒谬了。
将一个味觉上的差评,上纲上线到刑事犯罪的程度,本身就是一件极其荒谬的事情。
钱为民的额头开始渗出细密的汗珠。
林默没有停,他伸出了第三根手指,这一次,他没有再看着钱为民,而是环视整个法庭。
“第三,也是最重要的一点。
辩护人反复强调我当事人一句话的‘破坏力’,反复渲染一个餐厅的‘悲惨’。
那么,我们不妨对比一下,双方到底谁的行为,更具有破坏性,谁的行为,才称得上是真正的‘暴力’!”
林默走回公诉席,拿起一份文件。
“我当事人刘沐阳,布了一个视频,提出了一条负面评价。
这是‘一’。”
“而被告人许天佑,作为回应,他做了什么?”
“他非法购买公民个人信息,这是第一项犯罪。
他组织三十多家商户,建立攻守同盟,这是有组织的犯罪预备。
他在群里下达明确指令,散布统一文案,进行大规模网络攻击,这是有组织的犯罪实施。
他们在全网上白条诽谤、侮辱性言论,捏造事实,进行人格侮辱,这是诽谤罪。
他们利用技术手段刷屏、点踩、恶意举报,导致他人账号被限流封禁,这是破坏生产经营。
他们公然叫嚣要让一个人‘社会性死亡’,这是公然的恐吓!”
林默每说一句,就把手中的文件往前递一分,他的话越来越快,越来越重!
“辩护人跟我谈一个视频的破坏力?那我告诉你,被告人许天佑这一系列的组合拳,毁掉的是什么!”
“他毁掉的,是一个公民在网络空间最基本的言论自由和人身安全感!”
“他毁掉的,是市场经济下,商家与消费者之间最基础的信任关系!”
“他毁掉的,更是我们龙国法律明文规定的,不容任何人践踏的网络公共秩序!”
“退一万步讲!”
林默猛地将文件拍在桌上,出一声巨响!
“就算我当事人的评价真的构成了侵权,真的对餐厅造成了损失,你作为餐厅的经营者,应该怎么做?你可以视频澄清,可以与平台申诉,甚至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对方赔礼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