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到了为何踏上战场的缘由——
‘你说,什么,谁死了?’
那是十几年前,他手中握着的不是兵器,只是一根青竹,身上穿着的,不是冰冷肃杀的甲胄,而是舒适贴合身体的布衣。
他已远离了这天下的风起云涌,远离了那战场的肃杀,只找到了一处山清水秀的地方,在那里修身养性,把甲胄都包起来,每日种菜,钓鱼,看风景。
除去了每日梦中还能听到刀剑声音,还有战马嘶鸣之外,除去了耳畔常常幻听到那一声声汹涌的战鼓声之外,已可以算是过上了安详的日子。
直到那一日,那个人的死讯传递过来。
他清楚的知道,三十多岁就有九重天武功的家伙,不会什么醉酒,若说是有什么酒可以影响到他的话,那就只有可能是毒,而天下偌大,能伤到了那个人的毒,也只有一种。
应国,蜚之心血。
轰!!!
兵器落下,将诸多的记忆都破碎开来,陈辅弼嘴角鲜血流淌,手中的双刃战刀砍下,震开了鼓荡而来的枪刃,然后以破岳式,和裹挟十万军势的军神姜素对冲。
“姜素!!!”
狼王咆哮,双手握着兵器,朝着前方撕扯攻击,穷奇法相几乎已经化作了真实,不断朝着前方撕咬扑杀,已经不需要什么武功了,此刻每一招,每一式,都是绝杀。
只是不知为什么,在这样应该全神贯注的情况下,狼王的精神却不受控制地涣散,过往那些以往的事情,一个一个地出现。
当年和李万里联手,共同对抗着这天下第一神将的攻击。
当年他们一起平定了西南,让这数百年来,不断反叛的夷族臣服于中原的统治,那小子拿着明珠,顺着河流而下,去了江南,去娶亲,却不知道被哪个小子说是贪墨了金银。
老子去捞人,那小子还不服气。
最后两个人在大内互殴,把对方打得鼻青脸肿。
看那时还年轻,看那时候的豪勇。
最后变成了最初的时候,他那时候三十岁出头,已是代替皇族朝廷前线监军,而那小子,还只是因为陈清焰的原因,踏上了天下江湖的一个毛头小子。
他还记得,那时候他是为了去军镇里藏着的美人那里,潇洒快意一番,而那小子则是因为军中克扣军饷而闹事,两个人因为那时候陈国军队内部的那些欺压之事,彼此起了冲突。
他记得清楚,那时他自己穿着的衣裳,戴着的甲胄,怀中的美人,还记得清楚那个桀骜不驯的小子。
‘所以,兀那小子,你到底是谁?’
行不更名坐不改姓。
那时候还是个少年的家伙擦了擦鼻子
江南,李万里!
我要行万里的路,见天下的人。
你,记好了。
铮!!!
双刃战刀劈在了军神姜素的兵器上,两人交锋带来的恐怖力量,将周围的空气都压缩成为了狂风,朝着四面八方横扫开来,所有箭矢,劲气,不能靠近。
军神姜素死死顶住发狂的狼王。
以双手握住了神枪寂灭的中间,旋身连击,枪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