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今天就会去找明帝国的皇帝拉关系……
不可否认的是,普特曼斯的确很厌恶评议会里的那些败类。
之前热兰遮城被围,他们的反应如何?
就跟一群蠢猪一样!
从明帝国皇帝口中,普特曼斯知道一个词——猪队友!
很显然,评议会里的那些人,就是名副其实的猪队友。
自打从东印度公司出来,普特曼斯便成立了一家全资控股的公司。
不与其他人合作,便可完全按照自己的意志来行事了。
虽然启动资金并不多,但凭借与明帝国皇帝关系,经过十多年的发展,公司已经跻身荷兰十大公司之列了。
用来运输本公司商品的商船高达五百艘以上,但距离东印度公司的规模还很远。
普特曼斯每年能获得不下五十万银币的分红,不过他觉得钱够花就行了,没必要累死累活。
人上了年纪之后,最重要的就是享受生活,至于其他的都不那么具有超凡脱俗的价值了。
剩下的事情,就交给儿子,小普特曼斯来处理了,或许儿子这个年纪与思维,更适合与明帝国皇帝进行沟通。
不过在临走之前,普特曼斯还是决定求见自己那位高高在上的老朋友。
因为某些想法一旦萌生,就会在心里生根发芽……
“朕之前倒是没想过,但朕认为,你这个提议很好。如果东印度公司与朕和大明作对,朕倒是很乐意支持你。东印度公司说到底,无非是控制着东印度群岛和香料产地,然后利用麾下的庞大船队进行往来于欧洲的贸易,并为荷兰提供巨额的税金。要是你的公司能够取而代之,继续提供等额的税金,想比贵国的执事威廉先生也不会介意这种变故。眼下的困难在于如果打击东印度公司,毕竟朕变不出来香料。至于商船,你倒是可以广为招募,使他们为你的公司效力。朕会提供足够多的商品,供其装船运输。在苏丹运河通航之后,你公司的船队也可以走运河,可以降低一部分成本,而且只要价钱合理,朕还会交给你一个新订单。”
“陛下直言无妨!”
“从大明本土去北美属地的航线!由于路途太远,而且目的地是阿拉斯加,郑芝龙的船队并不愿意去,最多一年跑一趟。贵公司的船队要是愿意接下这个活,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