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8年,註定是共和国歷史上不平凡的一年。
春节的喜庆气氛尚未完全散去,3月1日,几部酝酿已久、承载著变革意志的重要法律法规——《外国人投资法》、《华夏市场行政管理条例》、《华夏税法》、《华夏专利法》、《合同法》——如同坚实的基石,正式生效实施。
一场旨在规范市场秩序、优化营商环境的治理行动,在全国范围內有序展开。
工商、税务、公安……多个职能部门依据清晰的法规条文,对市场中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了规范管理。
行动高效有序,案例具有典型意义,迅速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也向国內外传递出明確信號:华夏的市场,欢迎的是守法经营、互利共贏的伙伴。
案例一:华南“美食”背后的隱患
在华南某经济特区,一家由境外资本控股的知名连锁餐饮品牌“食尚风”生意火爆。
然而,相关部门在监管中发现,其经营活动存在异常。
该品牌利用其连锁门店网络,尤其是位於特定区域附近的店面,收集了大量非经营所必需的信息,包括特定区域的人流高峰、消费习惯等,甚至通过预订系统和会员信息,分析特定群体的活动规律。
这些数据的流向和用途引发了担忧。
相关部门迅速行动,依据《市场行政管理条例》及《国家安全法》中关於“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原则性条款,对“食尚风”展开了调查。
在確凿的证据面前,该品牌的外方负责人承认了其行为的不当性。
最终,“食尚风”在华夏境內的经营许可被依法吊销,相关责任人被要求限期离境。
该品牌背后的数据隱患被有效消除。
案例二:北方“环保”名义下的违规活动
在北方工业重镇,一家註册为“绿色地球(华夏)环境监测中心”的外资非政府组织(ngo),以环保公益为名开展活动。
调查发现,该组织存在未经批准擅自採集环境样本的行为,活动区域涉及敏感地带。
更关键的是,其定期发布的所谓“环境污染调查报告”,数据来源不清,內容存在明显的选择性披露和倾向性解读,刻意夸大甚至部分失实,在特定舆论场造成了不良影响。
公安机关在掌握充分证据后,依据《外国人投资法》中“禁止从事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活动”的规定,依法对该组织进行了处理。
该组织被依法取缔,所有非法採集的样本、数据和相关设备被没收。组织负责人及主要外籍成员被要求离境。
这个名义上的环保组织被依法清退。
治理成效显著
类似的案例在全国各地依据新法得到妥善处理。
新法赋予的规范力量,有效维护了华夏的经济秩序和国家安全利益。
截止到1988年国庆前夕,治理行动取得积极成果:全国共依法依规处理了163家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外资、合资机构及组织。
部分从事与其身份不符活动、违反我国法律法规的外籍人员被要求离境。
部分机构和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