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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骏作为股东坐在一侧,脸色绷得难看至极。
双方律师刚一交锋就展现出惊人的专业素养。
高律师率先发声:“根据公司章程第三十四条明确规定,涉及公司运营、财务及资产的重?大变更,必须经由董事会表决。贵方未经任何?前置沟通程序,直接派驻审计团队封锁财务、中断运营,此举已经严重?逾越股东权限,构成?对星耀正?常经营秩序的非法干扰。我方在此正?式提出抗议,并要求贵方立即终止所有不?当行为。”
他的话音刚落,对方首席律师立即接过了话:“高律师,我方充分知悉公司章程。根据我方股东与?星耀签订的投资协议补充条款第六章第十三款,当存在合理理由怀疑公司管理层出现重?大失职、或公司资产面临严重?的风险时?,我方有权采取必要的临时?性监督与?保全措施,以阻止损失的进一步扩大。”
高律师闻言,并未直接反驳对方关于证据的指控,而是精准地切向?了程序的合法性:“王律,您援引的条款前提是‘合理理由’。请问,您所谓的‘合理理由’是否经过第三方独立判断?还是仅凭单方臆测就可随意启动,肆意践踏公司治理结构?
“该补充条款同?时?明确规定,即便在行使此监督权时?,也应最大限度减少对公司正?常经营的影响。贵方直接封锁整个财务部门,叫停所有业务,这本身是否构成?了权力的滥用?”
王律师目光扫过南久,最后定格在高律师脸上,语气加重?:“我们掌握的证据清晰表明,星耀在近期至少有两笔重?大关联交易中存在决策流程不?透明、财务风险等严重?失职问题,这可能涉及更深层次的违法违规。我方今日是行使合同?赋予的紧急避险与?监督权,于法有据,于理应当。”
高律师的声音陡然拔高了一度,气势逼人:“既然贵方声称手?握确凿证据,那么根据我们双方协议中关于信息披露的约定,请立即向?我方出示这些证据的原件或经公证的副本,并详细说明其来源与?合法性。
“同?时?,我必须提醒您,根据投资协议,贵方最终无法证明紧迫且严重?的风险确实存在,那么因贵方今日行为所造成?的一切商业损失、名誉损失,都将由贵方承担全额赔偿责任。”
高律师做足了准备,每一个可能的攻击角度都被?他提前预判。谈判的内容逐渐引入业务端与财务链。南久转动着签字笔,偶尔在便签上写下寥寥数语,轻轻推到高律师面前。
星耀对于林颂耀来说,不?过是他资本游戏中的拼图一角。而对南久来说,这里是她倾注了所有智慧与?心血的阵地。这场博弈,从根源上,一方是漫不?经心的投机者,一方是与星耀同呼吸共命运的内部主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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