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难道在米国走私不犯法?”
现在想起来,这是一个何等天真,却又何等犀利的问题。
方同辉恼羞成怒,愤而大吼:“你懂个基霸,在米国刷盘子每个月都能赚上两万块!”
母亲马上不吭声了,我也感觉很荒谬。
因为他在家里连碗都不洗。
但他魔怔似的想去米国,那个神圣的自由国度。
仿佛他一个在国内讲着母语都混不好的垃圾,到了米国马上就能摇身一变,成为社会精英,走上人生巅峰。
在他彻底消失之前的一段时间里,一直试图从我妈那里抠出最后的钱,以做路费。
但家里哪还有钱?
所以他真正想要的,其实是家里的房子。
母亲没有同意,我从未想过能从她嘴里听到如此斩钉截铁的话,她说:“那儿子怎么办?我死也不会让你卖掉房子的!”
方同辉提高音量:“你再相信我最后一次!我一定会赚到大钱给你治病的,到时候我们再生一个漂亮的女儿……”
“你休想!”
“草尼玛的,给脸不要脸了是吧?这房子是我家的,我爹盖起来的!你以为是你的?家里没有任何东西是你的!”
他一巴掌扇倒母亲,像往常那样压了上去。
性、暴力、和谎言,于此刻,再一次以一种完美的结构展开在我面前,我来不及想任何事,只是愤怒。
和小一或者小二那年不一样,当他动手时,我第一时间冲了上去。
我没打赢,但我也没让他得逞,我终于保护住了母亲。
她抱着我失声痛哭,那时的我实在不知道怎么安慰人,于是笨拙的告诉她:“妈你别哭,以后我给你娶一个和你一样漂亮的媳妇,生一个像你一样漂亮的女儿,不需要他,我靠自己就行!”
她破涕为笑,摸着我的脸说:“别娶漂亮女人,遭罪。”
谁遭罪?
怎么遭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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