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掏裆拼命想要取悦的那个女孩。
后来她加入了我的小团体,变成了十三妹,天天喊我哥。
再后来,我长开了,越来越好看,于是再也不敢对她说「你亲我一下就如何如何」的屁话了,因为她真的会亲上来———她们都会,我的生存环境一天比一天危险,操!
抛开我和掏裆的颜值差距不提,我以为,一个人是否受欢迎的根本原因,是一种「自我意识」强烈与否所带来的吸引力和领导力。
否则为件麽我是大哥,他们是小第?
难道仅仅只是因为我英俊潇洒玉树临风真实有趣又酷又能打吗?
这部分原因肯定有,但更重要的是自我意识,也就是谁在拿主意,谁在执行,谁在兜底。
拿主意的肯定是头领,跑腿的自然是小弟,而又能拿主意又能兜底的才算好大哥。
这些东西不是谁规定的,当一个小团体逐渐成型,智慧者领军,勇毅者上位,奸猾者攀附,懦弱者吊尾————
自然而然,根本不需要开会,你是谁,就是谁。
很多同我一般大的孩子都意识不到,当你们在最应该好奇最应该肆意最应该勇敢无畏的年纪里,不去发掘自身的潜力,反而挖空心思地取悦一些最不值得取悦的人,这时候,你们用来构筑「自我」的心智体里最具灵性的那一部分就在逐渐枯萎了,剩下的,不过是庸碌的生存本能而已。
而我,我不取悦任何人。
至于为什麽,这是一个挺复杂的演变过程。
简单讲,我在很小的时候可能取悦过,但是应该没能起到任何作用,因为我现在既没爹也没妈。
变成野孩子之后的几年,我渐渐搞明白了取悦他人和取悦自己的区别。
取悦他人是把获利的希望建立在别人对你的认可丶喜欢丶看重丶怜惘等等诸如此类的感情上。
而取悦自己是不断变强,然后去他妈的。
向外求,永远不如向内取。
前者不可控,后者伸手掏兜就行了,存了多少力量都是你自己的。
因为我的结论太过于简单粗暴,所以招致了很多不认同。
小弟们没有明着反对我,但都在为自己辩解。
OK,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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