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你死后不到迅速找了三代罗宾顶替你的位置。既然你这个论点里的‘蝙蝠侠’和‘罗宾’都是职业,那么我们就排除掉收养关系的问题,只问讨论职业方面。那么我需要请问你一件事——你当二代罗宾的时候夜翼罗宾毕业多久?”
杰森紧急回忆了一下迪克某天回家后突然发现自己多了个弟弟和继任者时而自己完全不知情时的惊怒:“额……具体时间不清楚,但应该也很快。”
666号继续说:“既然蝙蝠侠对他亲生孩子都这样,那就证明他换罗宾应该是出于对这个职业的需要性,不是出于对前任的感情浓厚与否。”
杰森:“不,夜翼也是收养的。”
这根本难不倒666号:“夜翼和蝙蝠侠待在一起的时间有你多吗?”
杰森:“比我多多了,现在肯定超过十年了。夜翼是成年后单飞的,我记得我被收养的时候他好像是跑别的地方读大学去了。”
666号:“你看啊,和蝙蝠侠相处时间更久的夜翼都这样经历过,那按照你的逻辑,短时间内找下任就是不爱。那么把这个相处时间和找下任的时间按照比例算,蝙蝠侠爱你胜过夜翼可太多了,毕竟夜翼还被找了两个后辈呢。”
杰森:“但……蝙蝠侠没杀小丑。”
666号:“他不杀人又不是一天两天了,人并不是要为一个人彻底改掉之前所有的习惯才代表真的在乎某人。那人每天还要呼吸还都是活着的呢,难道没有为所爱之人一起死的人都是没心没肺的怪物?当然不是,因为如果这个逻辑成立的话,那就根本就不会有智慧生命存在了。有的人是以死证爱,有的人以活证爱。”
杰森:“……”
“你好像没听懂,抱歉。是我的问题,那我换个说法。”
666号看他没反应,觉得可能是自己说得不够通俗易懂,这孩子没听懂。
很合理,当初它从前任宿主嘴里听到这堆话的时候它也完全没懂。
于是666号换了个说法:“简单来说就是,按你这个逻辑,只要蝙蝠侠还活着就代表他不够爱你。你想让他表示爱意和在乎的方式不应该是让他在你面前杀小丑,而是应该在你面前自杀。”
“不过你要是这个逻辑为思考基础继续运行下去的话也很好解决,虽然你不能主观上让蝙蝠侠‘爱’你,但你可以客观上让蝙蝠侠‘爱’你。你把蝙蝠侠杀掉就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