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时,刘老的孙子指着屏幕上不断飙升的播放量,激动地喊:“爷呀,你奏出圈咧!”
老爷子一时还没反应过来这股“火”到底有多旺。
对他来说,有人喜欢这首歌,便已足够。
可现实的热度远超想象,不仅在国内,《黄风起兮》在海外也引发了强烈反响。
很多外国人其实根本听不懂歌词在唱什么。
但那重要吗?
一点也不。
这首歌自带一种让人上头的魔力。
就算不明其意,也不妨碍他们跟着节奏摇头晃脑,一脸陶醉。
梦幻游戏的工作人员看到大家这般投入,心里忍不住嘀咕:“这要是打游戏时发现……唱歌的是个无头人,这脑袋还摇得下去吗?”
《黄风起兮》的走红,迅速吸引了娱乐圈的注意。
有些娱乐公司敏锐的嗅到了赚钱的机会。
他们不敢打许参的主意,但他们可以对刘子澄下手。
于是,这些人打着“弘扬传统文化”的旗号,纷纷主动前来接触,想要签下刘老。
“老爷子,我们的使命就是把陕北说书推向世界!”
“只要您签了这份合同,要资源有资源,要资金有资金,当然了,钱不是最主要的,最重要的是让这门艺术发扬光大!”
“将来您站在国际舞台上,唱响咱们华夏的腔调,这才是真正的文化传承啊!”
……
这些人可谓是煞费苦心,只想第一时间将刘老这个“流量”抓在手里。
有人也许会说:看看合同条款不就清楚了吗?
有这种想法,终究是太天真。
他们递上来的合同,厚得像一本书。
若非法律专业出身,很难看穿其中埋藏的陷阱。
就算对方将口头承诺真的写进合同又怎样?
到时候一句“公司战略调整”或“档期冲突”,就能轻易推脱。
毕竟,最终解释权,归甲方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