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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章 月17日3(4 / 6)

上使这个家庭变的幸福和宽裕。

吴爱民甚至确定范厚坤的悲痛的情绪是对他的关爱、思念、担心多少股千丝万缕的情绪缠绕在一起。

于是他向他的媳妇说出了造成这种疾病的另一种原因,这种原因跟前一种原因一样如出一辙,都是他的妄意猜测。

没有一点事实说服根据和科学依据。

“也有一种可能,我希望这种可能性最好比我想的那种可能大才好呢。

既然都是横来的灾难,谁不希望灾难的危害变得越小越才好呢,这里有一个叫贾正明的农民工。

他给人们留下深刻印象并不是他的长相有什么特殊,也不是他的性格有多么各色,尽管他的性格也显得比别人古怪,完全都是长久难治的皮肤病给他造成的。

我从来没见到过一个人的身上有着这么严重的皮肤病,那天我正在淋浴间洗澡的时候,他走进来了,他脱衣服的时候,衣服里面沾满了白白的碎屑雪花一样散落了下来,再看到他的身上就像长满了癞疮一样,浑身上下到处都是一块块红红的,密密麻麻,就像遭遇长久干旱的沼泽地,龟裂的形状把沉积许久的水底生物都完全的暴露了出来。

可以想象一个人如果得了这样的疾病该有多么的痛苦。

看到那样,我赶紧的洗完了澡,快麻利儿穿好衣服离开了。

在我回过头跟他打招呼的时候,他正在用一种恶毒的眼神看着我,如果那种眼神也能传染一种疾病的话,那就是他在想如果把自己的疾病传染给我有多好。

没想到几天后我的皮肤真的就痛痒了起来,而且比他的还要严重,也许就在接触的那么短短的一会儿我被他给传染了。”

吴爱民说到这,又接着说,“不过被贾正明传染皮肤病的可能性不大,跟他在一个意宿舍里住的人都没有传染,我怎么会传染呢?这时候连他得的这种皮肤病都让我感到羡慕,他的这种皮肤病是不会死人的。

登革热就不同了。”

夏天一样的新加坡,工人们的身上除了穿着裹住隐私部位的短衣短裤,再就是一身贴身的工作服。

这样的衣服是很容易让蚊子给叮透的。

尽管吴爱民也曾质疑过为什么只有自己会被蚊子叮上登革热,这也的确是让人值得好好去想的事。

不过他很快就会想到每个人天生的体质不同,对于疾病的抵抗力也一样不同。

甚至跟每个人的嗜好有关,吴爱民从来不吸烟不喝酒,据说蚊子最喜欢他身上这种纯净血液的气味,蚊子是依靠人和动物的血液做营养来繁殖后代的,为了自己的后代更具活力,像吴爱民身体里的这样血液是最好的选择。

依据以毒攻毒的的原理,身体里缺少烟酒携带的毒素,对蚊叮虫咬的抵抗力也就越弱。

就像为什么贾正明会得上那样的严重的皮肤病,而有的人的皮肤就像奶油蛋清一样光滑洁白,事实证明除了遗传基因和生活习惯还有就是人生的运气和命运是不一样的。

为了防止再一次被蚊子叮咬,(至于以前是什么时候被蚊子叮咬的,吴爱民根本不知道。

至于是不是被蚊子叮咬才导致他这样的疾病,也只是猜测,只是在他心里把猜测认定成了事实。

)吴爱民在工作服的里面又多穿了一层内衣内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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