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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人心,她感觉她要被他收买了。

    “太会买了。”她轻声赞叹。

    “嗯,随便挑的。”蒋宗也淡声。他就喜欢付出十分的事情,他只说出三分,毕竟,随意人设不能倒。

    “另一个礼物,也拆开看看。”他将另一个盒子放到她面前。

    拆开牛皮纸包装,入目是爱马仕的标志性橙色礼盒,像藏匿在纸袋里的一轮橙红太阳,她抚上去,感受着特种纸张所特有的厚实、坚韧手感,还有大地香水经典的木质调,柑橘混合着香草的气息,馥郁清新。

    她就这么拥有了人生中第一只爱马仕birkin30。

    红色金扣,亮面鳄鱼皮的纹路清晰,浓郁的红好似在纹路上流动,像倾倒了一杯波尔多红酒。

    饶是她在审美上略有欠缺,但也能一眼感受到它精致的工匠手艺;

    它的尊贵,它无声无息、但又张牙舞爪地向世人透露着符号价值:我很值钱,背我的人很有钱。

    既然他给她买两百多万的戒指她都接受了,再不接受一个不抵零头的包包,就显得有点矫情了。

    要一亿也是要,要完一亿还会纠结要不要一千万嘛?

    都说“债多了不愁,虱子多了不痒”,依她看还有一句“砸的钱多了,接受的人也不矫情”。

    就着屋里黯淡的光线,蒋宗也瞧着她脸上的神色,见她表情略有所松动,不再是之前不愿接受他礼物的固执,心中了然地笑笑,一颗心奇异地放松下来。

    他之所以要在一开头就砸大钱送戒指给她,想收到的就是这种效果。

    他想慢慢地打开她的心防,直到她毫无心理负担地享受他所赠送的所有。他喜欢看到她接受礼物时眼睛亮晶晶的满足。

    “喜欢吗?”蒋宗也伸手过去,捏捏她的脸。

    “喜欢,”乔若璎低声,“就是这颜色不太日常。”

    不是百搭的黑白灰和大地色。

    既然送都送了,为什么大boss不能送她一个更百搭的颜色?

    “用不着太日常。反正你之后还会拥有很多个。”蒋宗也轻描淡写地说。

    “...”

    乔若璎微微睁大眼睛,一双荔枝眼黑乌乌的,眼白分明,清透如琉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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