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人心,她感觉她要被他收买了。
“太会买了。”她轻声赞叹。
“嗯,随便挑的。”蒋宗也淡声。他就喜欢付出十分的事情,他只说出三分,毕竟,随意人设不能倒。
“另一个礼物,也拆开看看。”他将另一个盒子放到她面前。
拆开牛皮纸包装,入目是爱马仕的标志性橙色礼盒,像藏匿在纸袋里的一轮橙红太阳,她抚上去,感受着特种纸张所特有的厚实、坚韧手感,还有大地香水经典的木质调,柑橘混合着香草的气息,馥郁清新。
她就这么拥有了人生中第一只爱马仕birkin30。
红色金扣,亮面鳄鱼皮的纹路清晰,浓郁的红好似在纹路上流动,像倾倒了一杯波尔多红酒。
饶是她在审美上略有欠缺,但也能一眼感受到它精致的工匠手艺;
它的尊贵,它无声无息、但又张牙舞爪地向世人透露着符号价值:我很值钱,背我的人很有钱。
既然他给她买两百多万的戒指她都接受了,再不接受一个不抵零头的包包,就显得有点矫情了。
要一亿也是要,要完一亿还会纠结要不要一千万嘛?
都说“债多了不愁,虱子多了不痒”,依她看还有一句“砸的钱多了,接受的人也不矫情”。
就着屋里黯淡的光线,蒋宗也瞧着她脸上的神色,见她表情略有所松动,不再是之前不愿接受他礼物的固执,心中了然地笑笑,一颗心奇异地放松下来。
他之所以要在一开头就砸大钱送戒指给她,想收到的就是这种效果。
他想慢慢地打开她的心防,直到她毫无心理负担地享受他所赠送的所有。他喜欢看到她接受礼物时眼睛亮晶晶的满足。
“喜欢吗?”蒋宗也伸手过去,捏捏她的脸。
“喜欢,”乔若璎低声,“就是这颜色不太日常。”
不是百搭的黑白灰和大地色。
既然送都送了,为什么大boss不能送她一个更百搭的颜色?
“用不着太日常。反正你之后还会拥有很多个。”蒋宗也轻描淡写地说。
“...”
乔若璎微微睁大眼睛,一双荔枝眼黑乌乌的,眼白分明,清透如琉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