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家,只怕几个月以后,三个人的坟头草都能有一米高。
洗刷完毕,又简单吃了点东西。
曹德带上金胆和的黑熊膝盖骨,连夜出村前往县里。
这里有插一句嘴。
原主这个二混子每天混吃等死,偷鸡摸狗无恶不作。
错有错着。
无意间成了青石村唯一一个,没有夜盲症的村民。
如果给古代几种常见病做一个具体划分。
夜盲症绝对能排在前三。
普通百姓里头,十个人起码有七个患有夜盲症。
这也就导致了古代作战。
唯有精锐部队才能打夜战。
其余二线三线部队,到了晚上全都成了睁眼瞎。
就连当兵吃粮的行伍之人都饱受夜盲症困扰。
偏偏。
原主这位混吃等死的泼皮,反倒是耳聪目明。
无钱吃大鱼大肉。
酒楼里的下水,肝脏反倒是没少吃。
不分昼夜地耍钱。
竟然练就了一双具有夜视肌肉记忆的眼睛。
时间一晃到了早上。
受乱世影响,各地出现大量流民。
夜间宵禁也跟着形同虚实。
“呦,这不是曹家大郎吗?莫不是将我家药铺当成了赌坊,酒楼?”
早晨天一亮,县里最大的药铺悬壶堂开门营业,店内伙计刚刚打开大门,就看着门口蹲在一人。
“莫要废话,叫你家钱掌柜出来,我有好东西请他过目。”
曹德嬉皮笑脸道:“误了大事,小心我家弟兄找你饮茶。”
“无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