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条细狗压抑着恐惧,慢慢靠近一动不动的野猪王。
万户皆有灵。
越是凶猛野兽,越懂得如何装死。
趁其不备绝地反击,亦或者带着对手一块死。
哪怕被它偷袭一下,都够曹德喝一壶。
“哇哇哇……”
见野猪王一动不动,任由自己靠近,两头细狗终于恢复了勇气,开始疯狂撕咬地上的野猪王。
“行了行了,别咬了。”
确定这家伙死了,曹德才放心地走过去。
赶走猎犬,拔出磨得锋利的猎刀放血。
如果曹德不喜欢吃熊肉。
野猪王的肉同样难以下咽。
曹德不喜这种腥臊,发柴的兽肉。
旁人可是想吃都吃不到。
放了一大部分血,曹德本想取出内脏奖赏猎犬。
想了想,又觉得不妥。
内脏能够改善夜盲症问题,索性留给小徒弟和四个干儿子。
起身环顾四周,想着运输野猪王的办法。
眼前的野猪王只算是中等体重,曹德曾经见过一头九百斤的野猪王。
饶是如此。
四五百斤的重量,也不是说运下去,就能运走。
回去叫人帮忙。
只怕再次归来,这里指不定会聚集多少食肉猛兽呢。
“有了。”
观察片刻,曹德计上心头,握着猎刀砍了大堆老藤和树枝。
固定住野猪王腹部,制作了一个简易的滑橇。
再用粗树枝卡住藤蔓防止回滑。
一切准备就绪,曹德低头调整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