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交易?”
罗财说道:“只要您能把叶炳欢交出来,并且发下羽道的因果誓言,保证不会泄露红花会的秘密,那他们便愿意与您化干戈为玉帛,并且答应您一个合理的条件。”
化干戈为玉帛?
沈戎咧嘴一笑:“什么叫合理的条件?”
“帮您杀一个人。”
“胡诌?”
“这应该属于不合理的范畴了。”
沈戎不屑道:“那这就是想空手套白狼的意思了?”
罗财并没有吭声。
咚.
沈戎抬手轻叩桌面,盯着罗财的眼神逐渐变冷:“那我问你之前,你为什么不说?”
“因为这是一笔注定要亏本的交易,所以我拒绝了他们。”
沈戎眼中的冷意并没有因为罗财的话而减缓,冷笑问道:“交易你不做,但是人你应该是见过了,对吧?你就不怕我找你的麻烦?”
罗财平静道:“红花会是心贼,知人知面不知心,他敢找上我,就笃定了您不可能从我身上得到任何有用的线索,如果您非要沿着这条线追查,更大的可能是因此掉入对方的陷阱。”
“既然如此,那我也跟你做一笔交易。”
沈戎站起身来,沉声道:“麻烦罗老板你告诉他们,是干戈还是玉帛,他们说了不算,也轮不到他们来选!”
等沈戎回到自己位于满仓里的家中,头顶上已经是月过中天。
满院的积雪足以吞没脚腕,屋前的石梯也被填成了平地,就连墙角那棵年头不短的松树,都被遮的不见了踪影。
沈戎推门而入,将鬼哭狼嚎般的风声全部关在门外,坐上炕头,从衣服内袋拿出了那管毛道精血。
没有太多的顾虑,沈戎结合之前吞噬陈牢精血的经验,直接将其倒在了右手掌心之中。
这滴精血接触皮肤的瞬间,突然‘由死转生’,宛如活物一般钻入了血肉当中。
倏然,一股燥热感席卷沈戎全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