猎,本就是为了让大伙能吃上口肉。
那人既然说现了野猪翻拱的痕迹,还看到了野猪留下的脚印,自然不会说谎。
相较于那些常常独自活动的小型野兽,成群且肉多的野猪显然是更划算的狩猎目标。
洪涝对于山里的野物而言,同样是严峻的挑战。
原本广袤的山林被洪水分割得支离破碎,山间沟壑被洪流阻断,许多地方变成了一片汪洋。
野猪不挑食,啥都吃,但它们的活动范围被局限在很小的区域内,能找到的食物也变得极为匮乏。
往日里丰富的植被被洪水冲走,它们不得不另寻食物来源。
因此,它们盯上了地里的红苕,一旦现,便不会轻易放过。
那鲜嫩的红苕,对于饥饿的野猪来说,无疑是难得的美味。
野猪这野物,既凶猛又机敏。
要是受到惊吓,它们能一口气逃窜出老远,凭借着强壮的四肢和敏捷的身姿,迅消失在山林之中。
可只要过个一两天,甚至当天夜里,就又会偷偷摸回来,肆意毁坏庄稼。
它们似乎对那片红苕地有着深深的执念,一次又一次地前来寻找食物。
宋阳料定,它们离红苕地不会太远,毕竟在这食物短缺的时期,红苕地对它们来说是难以抗拒的诱惑。
在村子里,真正擅长狩猎的也就那么几个人,其余大多只是偶尔小打小闹,有些人家甚至连火枪都没有。
况且,当下还是雨天,潮湿的环境让火枪的使用变得困难重重。
火药和击药很容易受潮,一旦受潮,火枪就很可能无法正常使用,这无疑给狩猎增加了难度。
宋阳在村里,那可是公认的顶尖猎人。
一提到去打肉,众人的目光都不由自主地投向他。
在宋阳之前,狩猎本事最强的甄凌峰也看向他,说道:“阳娃子,这事儿你安排,说说你咋想的!”
宋阳也不跟大家客气,当即说道:“这种鬼天气,火药和击药很容易受潮,你们手里的火枪,怕是派不上用场,还不如找根粗壮结实点的木棒管用。
所以,等确定了野猪的活动范围,就我和蛋子哥负责守着关键位置,麻烦大家帮忙充当撵脚的。
大伙没意见吧?”
说话间,宋阳的目光扫过围坐在公房火塘边的二十来个年轻力壮的小伙。
“能有啥意见,你接着说!”
甄凌峰催促道。
宋阳点点头,继续说道:“这次去的人不少,围猎这事儿,讲究胆大心细。
你们当撵脚的,得反应快,心理素质要好,精神时刻集中,还得懂得相互配合。
尤其是面对野猪,更得万分警惕。
大家都知道,山里有‘一猪二熊三豹’的说法,野猪不仅破坏庄稼让人头疼,更要命的是,受伤后的野猪比黑熊还凶猛。
要是碰到体型大的公猪,那对吓人的獠牙,一下子就能戳穿人的胸膛和肚子。
所以,围猎野猪,当撵脚的也很危险。
你们不少人都没跟野猪打过交道,没啥应对经验。
而且,当撵脚可不只是跟着跑、大喊大叫那么简单。
我就怕野猪迎面冲过来的时候,你们不知道躲避,伤到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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