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真改了(2 / 3)

不粗俗,配上他那出众的长相,反而还多了些赏心悦目。

当初之所以同意嫁给他,除了救命之恩,其实有一部分,也是看上了他长相。

他不仅长得好,又肩宽腿长,往人群里一站,鹤立鸡群。

当时就是被他外表迷了心,同意嫁给了一贫如洗的他。

婚后的两年多里,他的种种行为,也渐渐磨灭了自己对他的所有好感,期望。

赵振国见媳妇盯着自己呆,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往她馒头上夹了块金灿灿的鸡蛋,扬起唇角,冲着走神儿的自己媳妇调侃说道。

“媳妇儿快点吃,待会儿床上让你看个够。”

他的话,使得宋婉清回过神来,瞧着他痞里痞气的样子,剜了他一眼后,垂下头,涨红着脸,埋头吃了起来。

吃饱的赵振国,也不着急起身离开,身高腿长的他,继续窝在蹩脚的凳子上,目光直勾勾盯着自己媳妇。

真是越看越喜欢,明明生长在这个物质匮乏的年代,可这肌肤依然是溜光水滑的。

比上辈子好多明星都漂亮。

在注意到她握着筷子的手骨节通红时,伸手握住她纤细的手腕,拉到自己面前。

想到外面晾晒的床单,决定明天把手上的货出售后,要想办法从投机倒把那里搞来一张洗衣机的票。

在这个年代很多人还不知道这玩意,更不舍得花大价钱买一台洗衣机。

有了洗衣机,以后媳妇就不用再用手洗衣服了!

宋婉清抽回自己的手,被他盯得实在是臊得慌,找了个借口支开他。

“吃饱的话,去烧水把身上洗洗,浑身都是泥。”

听到媳妇的话,赵振国二话没说,起身在媳妇脸上亲了一口,就去厨房烧水去了。

在他出去后,宋婉清放下筷子,摸了摸烫的脸颊。

这人打从昨天夜里后,就喜欢对自己搂搂抱抱,还亲来亲去的,每次他靠近,都能闻到他身上充满男性的荷尔蒙气息。

使得自己心脏不受控制,一阵乱跳,都不知道自己这是怎么了!

吃完饭,赵振国拉着宋婉清,说要带她出去散散步,消消食儿。

“……”

宋婉清心里有很多话,想了想又压下了。

回去的路上,赵振国没再往家走,带宋婉清转了个方向。

“你要带我去哪儿啊振国?”

“嘘!”

赵振国让她别说话,一路蛇形走位,避着人去了牛棚。

宋婉清眼睛都瞪圆了,振国带她来这干嘛?被人看到了怎么办?

“别说话。”

赵振国带她绕到后面,让她只看别吭声。

牛棚前边养牛,后面住了三户人家,赵振国带宋婉清来的是最后排一家,一间破落的泥土房,外面搭个简易土灶,现在日头西坠,天色也要暗下来,屋里的女人捂着胸口不停咳嗽,抓出一小把玉米糁,兑了水放进缺角的陶瓷罐里,只是这么几步路,她脸上就泛起白,大颗的汗水从额头滚落。

宋婉清想问这是谁啊?又想起振国让她别说话。

正揪心,一个半头白的男人从不远处大步走过来,他皱着眉接过水瓢,让她回屋好好躺着,自己来做饭。

女人看向他,男人把换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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