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常看重;而且在其他哥布林尝试夺取雄鹰军尸体时,总会遭遇更加严重的反扑。
所以,斯尼克的计策就是:“你们几个,悄悄上去,把那些死掉的没毛猴子尸体拖回来,然后当着那些没毛猴子的面,玩弄尸体!”
“一定会有人出来的!”
这些临时跟上来的哥布林对这条命令明显有些将信将疑,但看了看斯尼克手中挂着骨坠的猎刀,还是选择了服从。
而斯尼克的这项举措,也的确收效颇丰!
当斯尼克的手下把一具雄鹰军尸体手臂砍下、剁碎、塞进尸体口中后,便有两个雄鹰军忍不住脱队冲了上来。
军阵之中的雄鹰军是可怕的,脱离了军阵后,他们的个体实力仍然不俗,可面对包围上去的哥布林,他们很快就付出了自己的生命。
这让新依附上来的哥布林们尝到了甜头,开始重复之前的操作。
也使得斯尼克对自己的决策更加骄傲和自豪。
我本来就该是这个百人长!
“大人,您真是太厉害了,这些没毛猴子看到我们玩那些尸体,一下子就没了脑子,比野猪还好抓!”几个哥布林拖着一个被打成残废的人族士兵来到了斯尼克面前:“这个,请您亲自动手!”
斯尼克面无表情地割开了被俘人族的喉咙,装腔作势:
“这个人头我心领了,之后我可以自己去杀,你们也别总是围在我身边、想法子讨好我。”
“有这个时间,还不如多杀几只没毛猴子!”
“是、是大人!”那几名哥布林顿时一惊,钦佩无比地转头离开了。
斯尼克也不打算光说不练。
只要亲手杀了一个人族士兵,他之后的地位就稳得不能再稳了!
目光四处逡巡,斯尼克终于发现了自己能够得手的目标。
一个受不了哥布林侮辱同伴尸体、从而脱离队伍的士兵。
他身上的装备看起来比普通雄鹰军更好一些,虽然也穿的是皮甲,但上身多了半件板甲护胸——也许是个小官吧。
因此虽然陷入到了哥布林的包围之中,但一时间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