朵割下、将头颅砸进了哥布林的队伍中,睥睨道:
“还有谁,前来送死!”
周围的绿皮一时间被吓住,竟然有些不敢上前!
相比之下,荷亚兹带来的其他人就不像他这样勇猛爆裂了。
就比如葛朗。
这位商人出身、又毕业于格里菲斯综合学院的高材生,如今也取得了单独指挥一个大队的资格。
不同于平时事事争先,军队中的葛朗低调至极。
断眉被遮掩在头盔之下,身上的铠甲没有任何标识,与普通士兵别无二致。
而他手下的军队,也如他的性子一般,追求完美和统一,列成了一支整齐如同砖石的方阵。
嘀!
葛朗吹响哨声,包含他自己在内,同一列数十名雄鹰军仿佛共享同一个思维般同时刺出长枪。
哥布林士兵的表现堪称悍勇,可他们身高实在太矮。
除非晋升超凡,否则体格往往就代表着力量;而他们矮小的身体又让他们注定无法持握太长的武器。
葛朗手中刺出的长枪撞开对面哥布林手中的狼牙棒、刺穿哥布林身上的皮甲,在骨骼碎裂声中喷出鲜血。
长枪不停,又刺穿了更后一排哥布林的胸膛,葛朗果断收枪,枪尖在地上甩出一泼鲜血。
随着统一的收枪动作,鲜血在雄鹰军面前殷开了一条整齐血线。
嘀——
吹响拉长的哨音,葛朗带领雄鹰军整齐地向前一步,将鲜血踩在脚下,准备带来新一轮的杀戮。
“嗷——!!”
就在这时,一头毛发浓密的熊地精双手抱着一只硕大石球,身上燃烧着斗气光辉,怒吼着、如同战车般冲来。
而葛朗,就好像没有看见一般,轻轻吹动了口中哨子。
一声嘀,短促而尖锐。
跨步、上前、出枪。
闪电从葛朗手中绽放,为长枪镀上一层紫色的光。
烟尘腾起中,枪刃刺入石球,爆起的闪电斗气顿时将石球炸得四分五裂!
几乎是同一时间,其余雄鹰军手中长枪顶上,三支长枪刺入了熊地精的左手、两支刺入他的右手,一支长枪穿透他未曾着甲的小腿钉入地面,还有五支长枪顶在了他的腰间!
纵然是力量强横的熊地精,也无法对抗10余人的合力,一声嚎叫仰倒在地。
随后这些长枪收回、刺出,沿着铠甲下缘刺入他的大腿,又从大腿直捣腹部,在他还没能站起来时便已经被搅烂了内脏。
葛朗甚至没去看这头熊地精。
战场就是这样,单一超凡永远无法抹平人数上的差距,这就是军队存在的意义,也是葛朗将自己藏木于林的动机。
目光瞥向战场中央,葛朗读出了荷亚兹的旗语——
继续进攻!
啾啾林嘎的脸色有些难看。
即便是他也不得不承认,这已经发挥出了平时训练的全部成果。
可是那些该死的没毛猴子,却像是铁打的一般,非但没有被击退、压制,反而开始向寨墙反推!
那可是2个军团,1万多哥布林战士;对方也就不到2000而已!
5倍的兵力差距,却迟迟拿不下对方,反倒像是被人包围了一样!
“北边战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