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名堂来。
随后罗杰又提取了快速移动和绯红之力。
试了试这两个技能后,罗杰不得不承认这兄妹俩的超能力的确是相当不错。
快速移动让罗杰可以在战斗时大战便宜,旁的不说,光是躲子弹就比之前成功率高了不少。
而绯红之力就更加非同寻常了,这玩意真就如同是罗杰思想的延伸,只要有绯红之力在身周50米内只有他想,绯红之力基本上都可以帮他办的妥妥当当的。
当然,太扯的也是不可能的。
比如,罗杰想要搬起来一个汽车,那肯定是没问题,绯红之力随随便便就可以做到,甚至将其扔出去都没问题。
但是如果罗杰想着将大地给掀起来,那就是绝对不可能了。
即便说是想把整栋楼都拔起来也不可能。
因为只有相当于罗杰50%力量的绯红之力真的是做不到。
即便如此,这也已经让罗杰相当满意了。
注:之所以不写那些,主要是我上本书都写过了,再重新写一遍也没多大意思。
可是时间线摆在那里不提一下也不合理,所以就只能一带而过。”
注2:故意打错字的,省得惹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