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
莫莫奥德高兴极了,根本用不着李时雨催促,他自己蹦跶着就往前自顾自跑远了。
“小孩子……”
李时雨无奈,加快自己的脚步跟上。
学以致用也能巩固脑中的知识,这对莫莫奥德来说也算是一件极好的事情。
李时雨一边观察周围,一边在脑中有关莫莫奥德的一切。
这半个月相处下来,李时雨发现莫莫奥德脑子很聪明,坐得住,玩得开,很乐意接受寻常小孩子普遍觉得枯燥乏味的知识。
比起体力劳动,他似乎更适合读书。
虽然贬低汪达不太好,但莫莫奥德的脑子比汪达好使许多。往往同他说一件事,他很快就能根据这件事举一反三,就连隐晦的告诉他什么事情,莫莫奥德也能迅速理解其中真正的含义,并且也用同样隐晦的方法回答,足以证明他不是死脑筋,还是一个有初步情商的小孩子。
不仅如此,根据李时雨测试,莫莫奥德的记忆力达到了过目不忘的程度。仅半个月,莫莫奥德就已经从完全不认识字母的文盲一下蜕变成能自主认读拼写几百个常用词汇的初步识字者,只要是他看过一遍的东西他都能记得清清楚楚,更别说除了拼读词汇,莫莫奥德还学习语言之外的其他知识。
这种记忆力就连李时雨也望尘莫及。
莫莫奥德喜欢读书,他会主动探究钻研更深奥的学识,就连汪达都觉得自己已经被莫莫奥德比下去了,很多个晚上汪达都会和莫莫奥德一起跟着李时雨学习基础知识。
李时雨决定了。
等这次委托完成,他就暂时离队一段时间带着莫莫奥德北上回到奎雷萨醋栗镇的自己家,将他寄养在自己家里,之后委托家里人帮忙照顾他,李时雨就将自己的佣金汇到家里供他吃穿用度。他的哥哥和嫂子作为教会老师,一定很喜欢这个很有探究精神的小孩子的!
很好!
李时雨相信他的家里人一定会好好对待莫莫奥德。
他很了解他的家人。
“萝卜叔叔!”
莫莫奥德从远处边跑边大喊。
不知道他从哪里摘到一个灰扑扑的大蘑菇,他握着菌柄跑到李时雨身前,将手上的东西抬起给李时雨看:“你看,萝卜叔叔。灰色蘑菇!你说过,蘑菇不是植物的一种,它是真菌,对吧!”
“是的,莫莫奥德,蘑菇不是植物。”莫莫奥德的手一直没有放下,架不住孩子的热情,李时雨将蘑菇拿到手上仔细观察。
莫莫奥德绕到李时雨身下:“萝卜叔叔,这种蘑菇能吃吗?”
“不能的,莫莫奥德。吃了会得病。”
“唔。好可惜。”
“那我扔掉了?”
“嗯。我去找找有没有能吃的蘑菇!”
说完,莫莫奥德又跑远了。
来去匆匆。
小孩子总是这样精力充沛。
李时雨将这个有毒蘑菇随手一丢,用脚踩碎。
一路走来都没有看到任何有可疑的地方,这附近除了矿石碎渣就只有矿石碎渣,连血迹、衣服碎片、食物残渣什么的都没有。
毫无线索啊。
李时雨回望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