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背景(2 / 4)

读过书,两人肯定不能结合。

    “总比你做了老板,就翻脸不认人的好!”

    杨秀英气鼓鼓的坐在陈光良对面,搬弄着手指。

    陈光良笑道:“我哪里有不认人,你老子我二舅现在是我的合伙人。等我们赚到钱,你也可以搬到那些房子里去住,吃香的喝辣的。”

    杨秀英一听,顿时惊喜道:“真的能搬到那些房子里住?”

    他们住的,都不能叫做房子,只能叫做‘棚’。

    沪市的住宅应该可以分为四等:

    第一等,独幢洋楼。住这种的,基本上有私人汽车、司机、佣人等,主人也基本是大商人,非富即贵。

    第二等,住公寓。能住得起也不简单,但租赁时一般需要一笔顶手费,差不多要在四五百大洋;然后就是租金,一个月估计得一百大洋以上。像是鲁迅、徐志摩等,便是住的这样的公寓。

    第三等,住亭子间。是此时沪市大量兴起的民宅石库门中最差的房间,这种房间位于灶披间之上、晒台之下的空间,高度两米左右,面积六到七个平方,朝向北面,大多用作堆放杂物,或者居住佣人。当时,很多像‘屌丝’郭沫若一样的文人到沪市谋生,往往先找这种房子栖身,以至于后来,出现了一个专门称呼这种租客的名词:“亭子间文人”。

    第四等,便是棚户区。棚户区也有好坏的区别,像番瓜弄这里的棚户区,无疑是沪市最差的情况。

    “总有机会的,这不是已经在变好么!”

    杨秀英顿时美滋滋的,她觉得自己表哥是一个很有本事的人。

    “良哥,我跟着你一周时间了,你觉得我表现怎么样?”林峰带着两个梨子,放在桌子上,然后带着希冀的眼神问道。

    陈光良咀嚼完嘴里的饭,才说道:“嗯,可以出师。这样,我们这辆黄包车,明天你先拉白班,就是上午十点到下午六点。十天一个轮,怎么样?”

    这周,他和何向东都是十二个小时一班。

    他倒还好,有时候直接把车给林峰,让他拉一两个小时。

    何向东可是直接拉十二小时,虽然他本人也是非常有干劲,但这样也太过累。

    实际上,别看黄包车车夫一天要拉十个小时,但车上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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