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可制定规则的,永远是人。
人性是不可捉摸的。
虽然商鞅一再强调,一统天下之后,改变法度是可以,但他本质上,还是习惯“以法治国”。
他说:“法度的好处,已经得到了彰显,以后即便革新,也只要去掉严苛的制度,保留有利于治理的部分,然后人人遵守就好了。”
“而且,天底下的愚人太多了,没有法度的约束和引导,他们哪里知道哪些该做,哪些不该做?”
他回复孟轲,“你自己不也曾经说过:‘劳心者治人,劳力者治于人’吗?”
“一个正常的国家,怎么可能没有法度呢?”
孟轲就说,“关于法度和道德的争辩,我跟你已经讲过太多次了。”
“我只是想要告诉你,道德是集体生活所总结出来的,是为世人所公认的规则,但法度却可以被一二之人制定。”
“所以,谁违背了道德,世人就要排斥他;但违背了法度,就要有上下的区分了!”
“君主也会有自己的私欲,谁能够保证他不会出尔反尔呢!”
他们于是又争辩起来。
即便此时被鬼神带来阳世采风踏青,也互相拉开了距离,以显示“道不同,不相为谋”。
惠施在旁边摇头说道,“唉!我真是搞不明白,他们为什么总这么吵。”
庄周告诉他,“讨论人性,这是人之道的根基啊!”
自孔子提出“仁”这个儒家核心思想后,儒家的道想要继续行下去,就必须解释好“人性”。
不然的话,
谁能知道,什么叫做“仁”呢?
但孔子当时,并不没有明确谈论这个东西。
孟轲身为后一代的大儒,又身处百家争鸣的鼎盛之时,则必须给“人性”做一个定论。
做什么是符合“人性”的,人何以跟野兽相区分呢?
因此,
在和告子的辩论中,孟轲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