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怎么合作,刘同雄早就做好了方案,所以刘同雄几乎没有犹豫的说道:“之前我们的合作方式,是你作为我公司旗下的艺人,进行合作的。”
“虽然咱们签订的合约期是三年,现在时间还没到,但我相信你身上的潜力是无穷的,所以咱们早点进行转型,改变合作模式,让大家都能双赢才是对你,对我最好的合作方式。”
刘同雄从自己的包里拿出一份合同,说道:“我的计划是这样的,咱们一起i成立一家传媒公司,由你来担任法人和老板,我则注资给你作为股东,这家公司注资一百万,我出51万,你出49万,占股上我占百分之51,你占百分之49。”
李子柒听得很认真,没有发表看法。
刘同雄则继续说道:“其实你别看我占股多一点点,但这个其实不影响的,在公司的重大决策上,必须要超过百分之67才能推进,我占股百分之51只是为了方便日常工作的管理。”
“我的想法是通过你打造的内容,以及互联网的品牌效应,整合线下实体供应链,完成彻底的,全面的品牌转型。这里面涉及到非常多繁重琐碎的事务,我对这些的处理比较擅长,所以这部分工作可以完全交给我。而你就做你擅长的工作就好了,公司的利润不会少了你的。”
刘同雄的话语非常的具有蛊惑性,如果没遇见吕尧之前,李子柒可能就答应了。
因为刘同雄的这套说辞非常的自洽,很多漏洞都被他避重就轻的躲开了,而文化有限的李子柒并不知道这里面的弯弯绕绕。
但吕尧跟李子柒这边接触后,就开始给李子柒科普相关的知识。
并不是他们成立合资公司就可以按照约定好的分成比例合作分成的,以“李子柒”个人品牌进行销售的话,生产环节,销售环节上可以做文章的地方实在太多了。
尤其是李子柒作为法人的话,说不定还会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