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敏端着两个碗,一个里面装着蒸熟的米饭。
就算是陈米,白得来的,只要能果腹就成。
更不用说还有一大海碗炖猪肉。
油汪汪的,一瞧就放了好酱油。
等你吃饱后,还能来一碗上好的羊杂汤溜溜缝,定要让你吃饱喝足。
然后吃完歇一会,便要出城去领工钱了。
刘敏下意识的咽了下口水。
他是知道宋大官人也经常跟他们一起吃这种大锅饭的。
相比于他们喜欢这种油汪汪的肉,大官人是喜欢吃肉骨头的。
而且特意交代,所有官吏不许跟民夫抢肥肉吃。
毕竟在这个时代而言,排骨都是跟肉一起卖的,基本不分开,当作搭头。
要是卖肉的多给自己割许多瘦肉,那必须要跟屠夫好好理论一番才行。
如此命令一出,在灾民嘴里,宋青天的名号可是要超过宋太岁了。
刘敏连忙接过一碗油汪汪的肉,他坐在地上,想着一会要吃上三大碗米饭,把这碗肉给吃下去。
然后再去领一碗美味的羊杂汤。
“刘大哥。”
余大郎也一同坐下。
他们不是同村的,但是同乡的编成一组。
如此一来,大家还能相互照拂。
此时的同乡是在朝堂厮混以及外出打拼最值得信任的同盟。
举荐与担保,同乡之间的举荐最为常见,围绕在王安石身边的新党,同乡可是不少。
至于北宋商品经济繁荣,许多人离开家乡到城市经商或者谋生,在陌生的城市里,同乡关系是最重要的依靠。
不单单是他们,就算是同一地区的士子也会参与进来,形成一种松散的组织。
所以这样分组,至少能让他们感觉到一些安全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