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取消政委制度的说法,实际上是指苏军取消了政治工作者指挥军队的权利。
而这样的操作,苏军自从成立起就干了好几次。
而且每次都是苏军面临重大军事压力,对部队忠诚和士气稳定的需求,超过了对部队灵活作战能力的需求导致的。
比如全鹅吃鸡大赛期间,大清洗高潮期间,以及巴巴罗萨“一溃千里”期间。
而每次取消,都是军事主官的忠诚得到了证明,而部队也迫切需求提升灵活作战能力,为避免政治工作者过多的干涉军事专业问题而取消。
pS:其实从这种取消政委制度的目的,也能看出来,如果政委拥有足够的军事才能,在能者为尊的战场上,即使没有制度上的指挥权利,也会拥有事实上的军事影响力;反之如果其军事才能拉胯,制度上的指挥权,也有可能直接被架空。
所以苏军政工人员始终存在,区别只是他们是否拥有管理政治思想工作之外的,来自制度规定的军事指挥权。
而这种变化,被简单称为一长制和双长制之间的变化也是不够全面的,因为不同时期政治工作者拥有的指挥军队的权利和方式是不同的。
比如大清洗时期,政委的军事指挥权利来自最终否决权,即正常军事指挥仍然由军事主官进行,但政委拥有以这些行动违反政治问题的理由终止军事主官发出的命令的权利。
这种明显就是用来遏制军事主官“搞事”的权利,最终被取消也是因为当时苏军僵硬的军事演习中经常出现,不懂军事的政委强行干涉部队行动导致出现问题的情况。
前文提到过的政委因为“担心”技术士兵有意损坏技术装备,并因此禁止士兵保养坦克的事情就出现在这一时期。
当然里面有几分是当时能力确实不足的苏军军官,推卸责任的说法我们不得而知。
而在1941年-1942年,苏军政委的军事指挥权则来自军事委员会。
而军事委员会是工农红军总政治局和海军总政治局(1941年7月16日前,分别被叫做红军政治宣传总局和海军政治宣传总局)。
在各级苏军部队中,为保证党对士兵生活各方面影响,解决好党的建设、思想工作以及适应战争需要的政治机关和党团组织的结构等最重要问题,而设立的机构。
各级军事委员会的委员,负责帮助并检查各级军事主官的命令是否得当。
而军事委员会的委员,通常被称为三人团,成员包括作为主席的军事主官(兵种司令、各级部队主官)、政治工作者(政治委员、政工人员、加盟共和国或州的党卫书记、连一级的指导员等)、军事工作者(各级部队的参谋长或第一副职指挥官)。
这个委员会同时向联共中央和苏联政府负责,共同承担该部队司令员对军队状况和战斗行动所负的全部责任。
而在这种情况下,考虑到军事委员会的决定,最终还是需要军事主官颁布命令来付诸实施。
政委的军事权利,实际上完全来自其个人能力、背景身份以及其从更高层机构获得的授权大小。
pS:就像《亮剑》中李云龙说的并不准确的话,枪声一响全团都要听他的,如果军事主官有足够决心,这一时期的政治委员实际上并没有足够的权力控制军事主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