操呢。”
“嗯...曹大哥,别贤弟贤弟的叫唤了,还是林兄弟更顺耳一些。”
“好,好,就依林兄弟的。”曹达华站起来,拍了拍身上的衣服,原地转了个圈,道,“林兄弟,怎么样?我这一身便服平日里可不常穿,一般出去约会的时候才会换上,今儿可是个大日子,我早上就拿出来把衣服挂着,唯恐起了褶子。”
曹达华这番重视,不是没有道理的。
那如归楼是一般人想去就能去的?
普通人一年的银钱也不够在那里逍遥几日,就算是城里的有钱人,也不是想去就能去的。
曹达华一个月几两碎银,就算每月只去上一两次,剩下的日子也只能天天喝西北风了。
这次有县太爷带队,那钱自然是省下来了,能不开心吗?
其次,此前一直郁郁不得志的曹达华最近刚破了两件案子,这时候在县太爷面前晃悠晃悠,增加点印象,升官当捕头就指日可待了。
最后,那可是在京城里都名声在外的霜儿姑娘!
还是个清倌人。
这要是能做第一个入幕之宾...
三十年的老茧...啊不是,磨练...
都只是一种历练罢了!
当然,这只是曹达华自己一厢情愿的奢望。
林易瞧见曹达华如此重视,觉得自己这片心意没有白费。
“不错啊,曹大哥,看起来人模人样的。”
人模人样?
就在曹达华还在琢磨“人模人样”这个词到底是褒义还是贬义的时候,又有人来了。
“嗨...”
林易闻声一瞧,嘿,多隆!
林易这小铺子好久没有这么热闹了。
“哎呀,林兄弟,我们又见面了,真是一日不见,如隔三秋呀!”
“多隆兄。”林易从躺椅上站起来,亲切地扶住多隆的手臂,道,“你可真不厚道啊,在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