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加索达芬奇来了,也都不过如此了吧?这个世界上,还有比我的画技更好的画家?
可恶啊,要是诡异时代没有到来,我要是有这种水平,一幅画生前随随便便拍卖个百八十万估计都没有问题吧?
到时候画上个几十副之後,直接对外宣称封笔,那拍个八九位数都不是没有可能啊!
要是哪天不小心挂球了,啧啧……稀世珍宝,稀世珍宝啊!草,呸呸呸……”
一边满足的自恋摇着头,唐欢一边用那画笔轻轻沾染了浸透了阴气的鲜血墨汁,点在了这眼前的画作之上。
他没有着急继续去以鲜血点亮画中之人的右眼。
那是画龙点睛的时候,点上了之後,那龙就得飞走了。
所以,在‘飞走’之前,他需要做到尽善尽美。
不得不说,艺术是需要沉淀的。
仅仅只是一个白天的沉淀时间,他除了片面的增色之外,就多了一些想法。
他稍稍渲染了一下那同样血红色的灯笼,同时,重新勾勒了一下那画面之中的一些线条,使得相对来说,更加清晰和明确一些。
终於,做完了这一切之後,已经是足足两个小时之後的事情了。
唐欢彻底的呼出了一口气,他下意识的看了一眼外面,仍然一片漆黑。
昏黄的灯光之下,画像之上的那位身影,变得更加的深幽了。
他的脑海之中,全然都是当初第一次看到了这位之时的画面,以及後来,深㣉接触之後,了解其恐怖的那种感觉。
他那位美院的院长老师曾经就说过,相对来说,油画重形,国画重意,若是有人能够将两者所结合,那麽那一定是可以在历史中留名的大艺术家!
而不得不说,唐欢自诩,自己走到了这一步。
虽然说,有那麽亿点点的原因,是转职了流浪画家之後,阴职的赋予。
但是,这种冥冥之中的感觉,让他不由自主的沉醉。
所以终於,他动了,
他的画笔点在了还剩一点的血红墨汁上,
那锋锐的笔尖之上,没有一点刺毛,顺滑的笔锋,可以在任何的纸张上,留下最为精确的色彩涂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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