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贤智御剑飞行五日,越往天狼部落靠近,沿途遇见的修士与部落队伍便越多。
起初只是零星几人结伴,后来竟能看到整支驮着货物的商队,车辙印在草地上绵延数里,皆是朝着天狼谷的方向——显然都是为了三个月后的祭狼大典而来。
这日午后,他寻到一处僻静的小湖边歇脚。湖水清澈见底,倒映着蓝天白云,岸边水草丰美,灵气虽不及黑石城静室,却胜在纯净。
郑贤智盘膝坐在一块青石上,刚运转功法吸纳灵气,便听见远处传来车轮碾过草地的“咯吱”声,还夹杂着修士交谈的粗哑嗓音。
他睁眼望去,只见三辆黑漆马车正缓缓驶来,车厢上印着一道银色狼纹,车轮旁跟着四名筑基修士,气息沉稳,腰间都佩着弯刀,看样子是某支部落的护卫队。
马车在湖边停下,修士们熟练地卸下马具,取出铁锅与干柴,显然是打算在此休整做饭。
郑贤智并未起身,只是将金毛鼠王拢到脚边,继续闭目打坐,不愿与陌生人过多牵扯。
可没过多久,一阵细碎的脚步声便停在了他身前,伴随着一个稚嫩的童音:“大哥哥,你也在等去天狼谷吗?”
他睁开眼,见是个约莫七八岁的小男孩,穿着兽皮小袄,脸蛋晒得通红,手里还端着一个木盘,盘中放着一只油光锃亮的烤羊腿,旁边还有个陶碗,盛着琥珀色的酒液,香气顺着风飘过来,勾得人食欲大开。
“我阿爹说,赶路的人都饿了,这是刚烤好的羊腿,你快吃吧!”小男孩把木盘往他面前递了递,眼睛亮晶晶的,一点也不怕生,“这酒是阿爷酿的果酒,没有灵力,小孩子都能喝,不醉人!”
郑贤智微怔,低头看向脚边的金毛鼠王——它正探头探脑地盯着羊腿,尾巴轻轻晃了晃。
他抬手摸了摸小男孩的头顶,声音温和:“多谢小友,不过我这里有干粮,不必麻烦你们了。”
“不麻烦!”小男孩却执意把木盘塞到他怀里,转身跑回马车边,对着一个正在生火的壮汉喊道,“阿爹!大哥哥收下啦!”
那壮汉便是领头的修士,闻言抬头朝郑贤智拱手笑了笑,声音洪亮:“道友不必客气!咱们都是去天狼谷的,出门在外,互相照应是应该的。
这羊腿是草原上的灵羊烤的,虽不是什么珍稀食材,却也能填肚子,你别嫌弃!”
郑贤智看着怀中温热的木盘,鼻尖萦绕着烤肉的香气,心中微动。金丹修士可以辟谷,眼下盛情难却,便不再推辞,对着壮汉拱手道谢:“那便多谢兄台与小友了。”
他拿起羊腿咬了一口,肉质鲜嫩,带着淡淡的灵力,入口即化,比寻常灵食更添几分烟火气。
小男孩见他吃得香,便搬了块小石头坐在他身边,叽叽喳喳地说起话来:“大哥哥,你是哪个部落的呀?我是银狼部落的,我们要去天狼谷卖皮毛和草药,还要参加祭典呢!”
“我没有部落,只是独自去观礼。”郑贤智摸了摸他的头,又指了指脚边的金毛鼠王,“这是我的伙伴,叫小金。”
小金似是听懂了,对着小男孩“吱吱”叫了两声,惹得小男孩哈哈大笑:“它好可爱!我阿爷说,祭典上还能看到二阶灵狼呢,比小金大好多,毛是黑色的,可威风了!”
两人一问一答间,湖边的气氛渐渐